資料來源:106-國立臺灣博物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國立臺灣博物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4,689,000 元()
計畫內容
一般經常性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作業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共需經費77,024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本館員工在職進修、教育訓練等所需經
 費,計列50千元。
2.展示館、辦公室、庫房全年水電費、瓦斯費
 等,計列21,673千元。
3.郵資、電話費、數據通訊費等,計列1,462
 千元。
4.展覽館土地租金等,計列2,970千元。
5.門票、財產管理、公文管理等資訊系統暨設
 備維護費,計列1,253千元。
6.辦公室租金13,480千元;影印機等設備租金
 1,367千元,合共14,847千元。
7.公務汽機車牌照稅、汽車燃料使用費、地政
 規費等,計列35千元。
8.辦理公務汽機車強制責任險、公共意外責任
 險、火險、地震險及藝術品參展保險等,計
 列891千元。
9.僱用臨時人員所需酬金等,計列359千元。
10.聘請專家學者出席費、稿費等,計列310千
  元。
11.購置辦公室用品、公務車油料等,計列1,5
  42千元。
12.一般事務費20,734千元,包含:
(1)員工文康活動費按預算員額51人,每人
  每年2千元編列,計列102千元。
(2)環境綠美化、館舍清潔、配合展覽活動
  所需、保全及影像傳輸系統、勞力委外
  、各類表格或用紙印製、員工健康檢查
  等一般庶務支出,計列20,632千元。
13.辦公室、展覽館、庫房等建築養護費,計
  列2,085千元。
14.公務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計列113千元
  。
15.空調設備、高低壓電氣設備、消防設備、
  監控設備、電梯、指紋機及其他設施等維
  護保養費,計列5,980千元。
16.辦理公務需要之國內旅費,計列100千元。
17.辦理公務需要之短程車資等,計列100千元
  。
18.機關首長特別費,計列130千元。
19.設備及投資500千元,包含: 
(1)汰換或購置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含個人
  電腦及週邊設備、電腦週邊零組件、相
  關軟體等),計列300千元(資本門)。
(2)各項事務機器及設備等,計列200千元(
  資本門)。
20.獎補助費1,890千元,包含:  
(1)退休(職)人員之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
  ,計列1,710千元。
(2)退休(職)人員之三節慰問金,按每人每
  年6千元編列,計列180千元。
77,024,000
0200 業務費 74,634,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0202 水電費 21,673,000
0203 通訊費 1,462,000
0211 土地租金 2,970,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253,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847,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35,000
0231 保險費 891,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59,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0,000
0271 物品 1,542,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0,734,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85,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3,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980,000
0291 國內旅費 100,000
0295 短程車資 100,000
0299 特別費 13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500,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0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200,000
0400 獎補助費 1,890,000
0454 差額補貼 1,71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