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2,90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花東生活美學藝術展演、原創工藝、文學人才培育
及音樂深耕等業務之推廣。
2.其他配合文化部政策推動及在地文化發展之事務。
預期成果
1.培育藝術、文學人才及促進藝術文化發展與交流。
2.發揚在地特色生活文化,積累原創藝術人才庫,建構花
東地區生活美學推動平台。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112預算 | 112差異 | 112比例 |
|---|---|---|---|---|---|---|---|---|---|
| 03 |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 本計畫共需經費17,207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 特色產業與社區藝術展演及相關活動之推廣 、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等,計列15,707 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常設展 業務活動所需保險費,計列70千元。 (2)辦理推動花東地區生活美學理念各項業 務活動所需出席費、講師鐘點費、稿費 及表演費,計列600千元。 (3)辦理各項活動所需之物品,消耗品300千 元、非消耗品200千元,合共500千元。 (4)辦理推廣活動及業務宣導等媒體宣傳廣 告,計列80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費)。 (5)辦理活動所需之印刷、錄影、印製文化 景觀書籍、美學月刊及藝文展演計畫等 經費,計列1,921千元。 (6)辦理花東音樂深耕及展演計畫活動,計 列2,270千元。 (7)辦理花東文學推廣及人才培育計畫活動 ,計列1,800千元。 (8)辦理原創工藝推廣活動,計列2,444千元 。 (9)辦理文化百老匯青少年演出計畫,計列1 ,450千元。 (10)辦理東臺灣金曲歌手講唱會,計列3,00 0千元。 (11)因業務需要之國內出差旅費,計列780 千元。 (12)辦理日本北陸地區工藝美學及地方創生 發展標竿學習所需國外旅費,計列72千 元。 2.輔導花東地區生活美學協會或社團,辦理各 項文化藝術產業及生活美學相關活動所需之 獎補助費,計列1,500千元。 |
17,207,000 | 17,312,000 | -105,000 | -0.61% | |||
| 2000 | 業務費 | 15,707,000 | 15,130,000 | 577,000 | 3.81% | ||||
| 2027 | 保險費 | 70,000 | 70,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00,000 | 600,000 | 0 | 0.00% | ||||
| 2051 | 物品 | 500,000 | 500,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3,685,000 | 13,188,000 | 497,000 | 3.77% | ||||
| 2072 | 國內旅費 | 780,000 | 700,000 | 80,000 | 11.43% | ||||
| 2078 | 國外旅費 | 72,000 | 72,000 | 0 | 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500,000 | 2,182,000 | -682,000 | -31.26%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500,000 | 1,200,000 | 300,000 | 2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