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82頁
預算機關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2,90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花東生活美學藝術展演、原創工藝、文學人才培育  及音樂深耕等業務之推廣。 2.其他配合文化部政策推動及在地文化發展之事務。
預期成果
1.培育藝術、文學人才及促進藝術文化發展與交流。 2.發揚在地特色生活文化,積累原創藝術人才庫,建構花  東地區生活美學推動平台。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3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17,207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
 特色產業與社區藝術展演及相關活動之推廣
 、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等,計列15,707
 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常設展
  業務活動所需保險費,計列70千元。
(2)辦理推動花東地區生活美學理念各項業
  務活動所需出席費、講師鐘點費、稿費
  及表演費,計列600千元。
(3)辦理各項活動所需之物品,消耗品300千
  元、非消耗品200千元,合共500千元。
(4)辦理推廣活動及業務宣導等媒體宣傳廣
  告,計列80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費)。
(5)辦理活動所需之印刷、錄影、印製文化
  景觀書籍、美學月刊及藝文展演計畫等
  經費,計列1,921千元。
(6)辦理花東音樂深耕及展演計畫活動,計
  列2,270千元。
(7)辦理花東文學推廣及人才培育計畫活動
  ,計列1,800千元。
(8)辦理原創工藝推廣活動,計列2,444千元
  。
(9)辦理文化百老匯青少年演出計畫,計列1
  ,450千元。
(10)辦理東臺灣金曲歌手講唱會,計列3,00
  0千元。
(11)因業務需要之國內出差旅費,計列780
  千元。
(12)辦理日本北陸地區工藝美學及地方創生
  發展標竿學習所需國外旅費,計列72千
  元。
2.輔導花東地區生活美學協會或社團,辦理各
 項文化藝術產業及生活美學相關活動所需之
 獎補助費,計列1,500千元。
17,207,000 17,312,000 -105,000 -0.61%
2000 業務費 15,707,000 15,130,000 577,000 3.81%
2027 保險費 70,000 7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0,000 600,000 0 0.00%
2051 物品 500,000 50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3,685,000 13,188,000 497,000 3.77%
2072 國內旅費 780,000 700,000 80,000 11.43%
2078 國外旅費 72,000 72,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500,000 2,182,000 -682,000 -31.26%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500,000 1,200,000 300,000 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