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54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計畫。
2.扶植補助花東地區機關團體辦理生活美學、社區營造、
文化創意特色活動。
3.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展覽系列活動。
4.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術、舞蹈、藝文、社區營造參訪活
動。
5.補助花東生活美學協會辦理生活美學、社區營造、文化
創意特色活動。
6.設置花東地區生活美學推動平臺。
7.辦理社區營造、生活美學等活動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宣
傳及執行。
8.出版美學講義教材及刊物。
9.辦理花東地區原住民族文化藝術相關活動。
預期成果
1.強化花東文化創意產業的競爭力,全面與國際接軌,厚
植多元臺灣。
2.以文化提升凝聚政策、提升花東藝文創新永續經營。
3.以文化突圍,創造臺灣新形象,以文化帶動地方發展,
加強啟發花東藝文思想及公民社會價值。
4.厚植藝文原創,累積花東地區加入國際市場能量。
5.以文化為價值核心推動花東自然旅遊及人文觀光,使花
東成為亞洲觀光重鎮。
6.提升花東地區生活美學、舞蹈、藝文水準。
7.培植多元臺灣,全面與國際接軌,強化文化創意產業的
國際競爭力,加強東部地區區域特色及族群文化的文化
底蘊。
8.促進東部地區文化觀光事業發展,凝聚地方文化資源與
民眾參與,以提升常民生活美學素養與內涵。
9.促進花東地區原住民文化發展,推動原住民文化藝術活
動,以提升與保存原住民文化。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2 |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本計畫共需經費15,73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水費20千元,電費1,126千元,合共1,146千 元。 2.郵資152千元、電話費300千元,數據通訊費 342千元,合共794千元。 3.館內行政資訊系統維護費,計列50千元。 4.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費及其他規費,計列 18千元。 5.辦理館舍產物保險費,計列20千元。 6.辦理標案審查出席費、員工講習鐘點費,計 列50千元。 7.辦公室物品及油料費,計列341千元。 8.文具紙張、印刷、獎牌製作、廣告、業務聯 繫、接待、協調、員工文康活動等費用,計 列271千元。 9.協助辦理事務業務委外派遣人力5人費用2,5 17千元、館舍保全及清潔勞務承攬人力5人 費用2,324千元,計列4,841千元。。 10.辦公房舍維護整修費用,計列398千元。 11.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保養費,計列52千 元。 12.公務用儀器及設備養護費,計列271千元。 13.因業務需要之國內出差旅費及聘請講師於 臺澎金馬等地區所需之差旅費,計列625千 元。 14.首長特別費,計列99千元。 15.全館無障礙改善工程、展演大樓禮堂內部 及典藏室裝修工程(含設計、監造)6,419 千元、其他辦公設備汰換300千元,合共6, 719千元(資本門)。 16.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42千元。 |
15,737,000 | |||
| 0200 | 業務費 | 8,976,000 | ||||
| 0202 | 水電費 | 1,146,000 | ||||
| 0203 | 通訊費 | 794,000 | ||||
| 0215 | 資訊服務費 | 50,000 | ||||
| 0221 | 稅捐及規費 | 18,000 | ||||
| 0231 | 保險費 | 2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0,000 | ||||
| 0271 | 物品 | 341,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5,112,000 | ||||
| 0282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398,000 | ||||
| 0283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52,000 | ||||
| 0284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271,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625,000 | ||||
| 0299 | 特別費 | 99,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6,719,000 | ||||
| 0302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6,419,000 | ||||
| 0306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0,000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200,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42,000 | ||||
| 0475 | 獎勵及慰問 | 4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