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73頁
預算機關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9,781,000 元()
計畫內容
推展中部四縣市各項文化活動、藝術展演、傳統技藝、社 區營造、創意產業、社造人才培訓、社會教育、文化體驗 、高齡文化近用及營造無障礙文化近用環境等活動。
預期成果
預計於中部四縣市地區,落實文化扎根、區域文化資源整 合及強化文化公民之觀念,並推展生活美學運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共需經費10,3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教育訓練費,計列42千元。
2.本館水電費,計列1,450千元。
3.郵電等通訊費576千元及財產管理系統等資
 訊服務費30千元,合共606千元。
4.汽車燃料使用費、牌照稅等稅捐規費,計列
 14千元。
5.館舍公共安全及火災地震等保險費151千元
 、車輛保險費5千元,合共156千元。
6.辦理訓練講習講師鐘點費及會議專家學者出
 席費等(含員工協助方案16千元),計列35
 千元。
7.車輛油料費76千元、辦公物品等383千元,
 合共459千元。
8.外包清潔、保全、庭園養護、文康活動費及
 環保廢棄物處理費等(含勞務承攬人力13人
 5,028千元),計列6,325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計列181千元。
10.車輛養護費16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12千
  元及設施與機械設備等養護費300千元,合
  共328千元。
11.接洽公務之差旅費及運費,計列42千元。
12.首長特別費,計列99千元。
13.館舍建築及戶外設施改善等,計列244千元
  (資本門)。
14.購置辦公事務等相關設備,計列219千元(
  資本門)。
15.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四十條退休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
  挹注退撫基金,計列36千元。
16.依照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
  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六條及第十二條規
  定標準辦理,退休教育人員優惠存款利息
  補貼,計列40千元。
17.依照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
  50053161號函規定辦理,退休員工三節慰
  問金每人每年6千元,計列24千元。
10,300,000 11,864,000 -1,564,000 -13.18%
2000 業務費 9,737,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42,000
2006 水電費 1,450,000
2009 通訊費 576,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4,000
2027 保險費 15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5,000
2051 物品 45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32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81,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8,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00,000
2072 國內旅費 40,000
2081 運費 2,000
2093 特別費 99,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463,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64,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18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19,000
4000 獎補助費 100,000
4060 公保軍保及退撫基金差額補助 36,000
4075 差額補貼 4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