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8-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49頁
預算機關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0,63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北部九縣市生活美學、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  業及社區營造等業務之推廣、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  ,發揚生活所在的在地文化。 2.辦理都會型社區營造,社區藝術活動之人才培育及活動  輔導,提供藝文成長養分。 3.再造歷史現場,推動文化體驗教育。
預期成果
1.深耕服務範圍九縣市區域特色和族群文化底蘊,發掘及  營造自身生活特色之美,為社區文化保存及社區生活美  學扎根佈樁。 2.提供青年創作者舞台,成為文化發展新動力。 3.轉化及提升社區營造能量,培養社區詮釋權,倡議自己  的在地美學。 4.建構地方知識學習網絡並積極推動文化資產保存,以文  化體驗與地方學推動生活美學,實現文化公民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30,740千元,其內容如下(含
政策宣導經費):
1.推廣生活美學、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
 業、社區營造、社區藝術表演等業務,計列
 26,823千元,內容如下:
(1)租用辦理展覽演出活動等所需器材租金
  ,計列160千元。
(2)館藏品、活動展覽作品與參加人員及志
  工保險費,計列250千元。
(3)辦理生活美學業務推展相關業務執行之
  臨時人員4人酬金,計列2,000千元。
(4)辦理生活美學系列講座、人才培育講習
  訓練等講師鐘點費、美藝活動諮詢審查
  會議專家學者出席費、表演藝術活動演
  出費及館訊稿費等,計列7,220千元。
(5)各項活動展覽用材料、訂閱藝文期刊等
  物品,計列200千元。
(6)辦理表演藝術團隊巡迴基層演出、藝術
  行銷推廣活動、在地美寫生活動、美學
  主題展、生活美學系列講座、文化體驗
  、文化平權推廣、藝文交流,辦理人才
  培育、社區營造、閱讀、母語及美學推
  廣及各項活動宣傳等,計列15,318千元
  。
(7)辦理業務所需差旅費,計列500千元。
(8)展演活動物品運費,計列225千元。
(9)依照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生活美學
  相關競賽作業要點編列獎金,計列650千
  元(獎勵金)。
(10)美術展覽申請補助等費用,計列300千
  元。
2.捐助國內團體辦理生活美學推廣活動、社區
 藝文展覽、生活美學講座與講習、社區閱讀
 、地方學、高齡人口活化及社區藝術表演等
 ,計列3,917千元。
30,740,000 27,713,000 3,027,000 10.92%
0200 業務費 25,873,000 22,458,000 3,415,000 15.21%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0,000 70,000 90,000 128.57%
0231 保險費 250,000 180,000 70,000 38.89%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00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220,000 6,140,000 1,080,000 17.59%
0271 物品 200,000 150,000 50,000 33.33%
0279 一般事務費 15,318,000 15,448,000 -130,000 -0.84%
0291 國內旅費 500,000 240,000 260,000 108.33%
0294 運費 225,000 230,000 -5,000 -2.17%
0400 獎補助費 4,867,000 5,255,000 -388,000 -7.38%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917,000 4,305,000 -388,000 -9.01%
0475 獎勵及慰問 650,000 650,000 0 0.00%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00,000 3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