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4,69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北部九縣市生活美學、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  業及社區營造等業務之推廣、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  。 2.辦理社區營造、社區藝術表演等活動之人才培育及活動  輔導。 3.社會教育之發展及推廣。
預期成果
1.深耕服務範圍九縣市區域特色和族群文化底蘊,發掘及  營造自身生活特色之美,為社區文化保存及社區生活美  學扎根佈樁。 2.以文化激發創意,促成具有地方特色之文化創意產業發  展,協助開創地方產業品牌提升產業價值,創造臺灣新  形象。 3.深耕服務範圍九縣市各村落發展藝文,重點培育本土文  化優勢,鼓勵精緻提升,原創蓬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共需經費15,451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教育訓練費,計列200千元。
2.水電費,計列778千元。
3.電話費、郵資等通訊費,計列654千元。
4.職務宿舍土地租金,計列8千元。
5.財產管理系統及電腦等維護費,計列415千
 元。
6.影印機及一般公務所需租金,計列133千元
 。
7.牌照稅及燃料費等稅捐規費,計列18千元。
8.房舍產物保險等費用,計列92千元。
9.辦理訓練講習等講師鐘點費及專家學者出席
 費等,計列120千元。
10.車輛油料及辦公物品等費用,計列541千元
  。
11.文康活動費、館舍環境美化、文宣印刷業
  務聯繫等一般事務費,計列80千元。
12.協助辦理事務業務委外派遣人力4人費用1,
  830千元,館舍保全及清潔勞務承攬人力4
  人費用1,700千元,計列3,530千元。
13.辦公房舍修繕費,計列200千元。
14.公務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計列72千元
  。
15.飲水機、電話、影印機保養及雜項設施維
  護等,計列167千元。
16.接洽公務之差旅費,計列187千元。
17.公物運費,計列10千元。
18.首長特別費,計列99千元。
19.館舍空間改善工程,計列7,051千元(資本
  門)。
20.購置各項行政用資訊設備,計列200千元(
  資本門)。
21.購置辦公室雜項設備等,計列800千元(資
  本門)。
22.退休員工三節慰問金,計列96千元。
15,451,000
0200 業務費 7,304,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200,000
0202 水電費 778,000
0203 通訊費 654,000
0211 土地租金 8,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415,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33,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18,000
0231 保險費 92,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0,000
0271 物品 541,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610,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0,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2,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7,000
0291 國內旅費 187,000
0294 運費 10,000
0299 特別費 99,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8,051,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7,051,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800,000
0400 獎補助費 96,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9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