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8-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2頁
預算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21,32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傳統藝術之研究、展演、推廣、獎助、典藏及創新  發展。 2.辦理傳統藝術出版與加值運用。 3.辦理傳統藝術之人才培育。 4.辦理傳統藝術之國際及兩岸交流。 5.辦理臺灣音樂之調查、採編、保存、研究、交流、推廣  及行銷宣傳。 6.辦理傳統藝術園區與場館營運發展管理及督導。 7.辦理傳統藝術與科技結合的跨界創作展演。 8.辦理傳統藝術之跨域加值發展計畫。
預期成果
1.致力保存傳統藝術內涵,讓傳統藝術能夠持續傳承,使  其能與現代生活與國際接軌,提升傳統藝術之能見度。 2.鼓勵傳統藝術團體進行各項保存、傳習及推廣計畫,延  續並活絡傳統藝術生態。 3.落實校園、社區及村落戲曲、音樂之推廣,培養國人欣  賞傳統藝術能力,讓民眾體驗傳統藝術之美,再創傳統  藝術的新價值。 4.透過國際性的交流、大型匯演、巡演等平臺的建構,活  絡民間欣賞傳統藝術文化的熱情並達到國際文化輸出與  輸入的雙向交流目的。 5.培植傳統藝術專業創作人才。 6.結合民間活力經營傳藝園區與館藏,建構更完整的傳統  藝術體驗場域。 7.透過國際與兩岸藝術交流與展演,提升臺灣傳統藝術之  能見度。 8.以官方劇團的力量帶動臺灣各戲曲劇種一起提升戲曲文  化的創意產業競爭力,以「文化外交」創造臺灣的國際  新形象。 9.以現代科技輔助藝術創作與展現,結合科技元素與多媒  體藝術,創造戲曲與音樂跨界演出新形態,打造傳統文  化展演亮點。 10.透過年度主軸藝術節,為臺灣戲曲中心發展特色奠定   基礎,並藉由傳統與創新作品的演繹,擴大其影響範   疇,呈現臺灣傳統藝術豐富多元的面向。 11.藉由公私部門的資源整合,將宜蘭傳藝園區打造為傳   統表演藝術人才育成平臺、傳統藝術教育推廣中心、   傳統藝術智庫服務平臺。 12.運用高雄傳藝園區基地,結合南部地區表演藝術團體   ,期提供民眾親炙多元傳統表演藝術文化之平臺。 13.透過不同形式演出,鼓勵民間傳統戲曲劇團投入新人   培育工作,讓劇團自身體質得以新陳代謝,並鼓勵接   班人開枝散葉,致力於民間劇種保存及人才培育之工   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9 「跨藝匯流傳統入心」跨域加值發展計畫 「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公共建設(104-109年)跨域加值發展計畫奉行
政院103年9月29日院臺文字第1030054442號函
、104年11月23日院臺文字第1040061145號函
及106年6月21日院臺文字第1060018333號函核
定,計畫總經費2,691,556千元,中央公務預
算負擔2,419,768千元,執行期間為104至109
年,104至107年已編列2,071,373千元,本年
度續編第5年經費229,889千元,其內容如下(
含政策宣導經費):
1.臺灣戲曲中心基本行政需求,計列56,056千
 元。
(1)臺灣戲曲中心場館演出及節目製作之水
  電費,計列14,080千元。
(2)臺灣戲曲中心場館演出及節目製作之郵
  資、電話及通訊費等,計列3,600千元。
(3)臺灣戲曲中心之機電、空調、資訊、監
  視、弱電、電梯、辦公室器具及其他系
  統設備保養維護費,計列4,156千元。
(4)為維持臺灣戲曲中心場館演出之基本維
  運與管理需求,編列事務人員、清潔、
  保全、機電、空調、監控中心等相關人
  力與行政管理之必要支出,計列29,500
  千元。
(5)公務用品、耗材、影印機租賃及各項業
  務租金,計列3,200千元。
(6)臺灣戲曲中心之公共意外保險、辦公房
  舍保險及房屋稅、地價稅等稅捐,計列1
  ,520千元。
2.臺灣戲曲中心建築整建修繕及辦公廳舍維護
 計畫,計列3,000千元(資本門)。
3.臺灣戲曲中心辦公廳舍設備及資訊設備,計
 列1,750千元(資本門)。
(1)辦公室及館舍事務設備與器具等,計500
  千元(資本門)。
(2)行政業務用資訊軟硬體及系統開發等,
  計列1,250千元(資本門)。
4.建置傳統藝術智庫計畫:辦理傳統藝術特殊
 資料典藏、雲端應用服務及智財資訊管理等
 ,計列4,500千元。
5.傳統藝術紮根推廣暨戲曲人才培育計畫:辦
 理各項推廣演講、課程、營隊、參訪、藝術
 體驗活動,以及徵選藝生進行與團隊媒合培
 訓、成果發表等,計列6,000千元。
6.傳統藝術展演策辦暨行銷計畫:辦理臺灣戲
 曲中心營運管理、演出製作、節目及場館行
 銷、網站營運、高雄傳統藝術園區營運規劃
 等,共計49,754千元(含資本門237千元)。
7.劇場技術管理暨設備提昇計畫:辦理臺灣戲
 曲中心前後台管理服務、劇場專業人才培育
 ,以及各式展演空間優化、設備添購、保養
 維護、耗材添購等,計列58,410千元(含資
 本門6,650千元)。
8.辦理各項出國交流計畫,計列7,796千元,
 其內容如下:
(1)參加2019年亞太表演藝術中心協會(AAPP
  AC)年會,計列190千元。
(2)蕭泰然音樂展演推廣計畫,計列285千元
  。
(3)臺韓傳統戲曲音樂創新合製計畫-108年
  前期創作交流與製作,計列673千元。
(4)參加維也納聖心中學2019年夏日音樂祭
  戲曲體驗營,計列596千元。
(5)「寶島辦桌」2019年北美巡演計畫,計
  列3,315千元。
(6)《孝莊與多爾袞》香港西九文化區戲曲
  中心開幕演出暨前置宣傳計劃,計列2,2
  36千元。
(7)2019大陸巡演-浙江鄭州行(含場勘與宣
  傳行銷),計列501千元。
9.辦理宜蘭傳藝園區整建暨營運移轉案應繳納
 之地價稅、房屋稅、營業稅等費用,計列8,
 800千元。
10.辦理亞太與國際傳統藝術與文化資產交流
  推廣,策劃亞太傳統藝術節,包括展示、
  演出、工作坊、座談會、示範推廣等,計
  列10,000千元。
11.臺灣音樂演出與推廣,計列6,123千元。
(1)辦理文宣設計印刷案、整體宣傳行銷案
  ,計列3,123千元 。
(2)辦理錄音、錄影與影片製作案,計列2,4
  00千元。
(3)辦理「臺音講堂」,計列600千元。
12.臺音資料館與雲端展示館APP持續維運,計
  列300千元。
13.臺灣音樂人才培能計畫,計列700千元。
14.辦理京劇青年團員培訓計畫,含演員、樂
  師及箱管、後台人員等,計列4,000千元。
15.辦理臺灣豫劇團箱管人才培育計畫,計列2
  ,000千元。
16.辦理活化高雄傳藝園區計畫,規劃、執行
  演出、講座、工作坊及各式藝術教育推廣
  活動,計列7,000千元。
17.臺灣國樂團108年人才培力計畫,計列3,70
  0千元。
(1)辦理2場次不同樂器類別之青年演奏家音
  樂會,展現青年演奏家個人音樂藝能,
  帶動樂界追求藝術突破再突破的風潮,
  計列800千元。
(2)器樂新秀選拔及培力計畫,計列1,260千
  元。
<1>透過器樂選秀公開競技之比賽,發掘
  優秀青年演奏家,豐富國樂現有生態
  ,亦為本團人才庫注入新活水,計列5
  60千元。
<2>培訓歷年器樂選秀優勝者,參與本團
  排練及演出工作,提供潛力新秀演出
  機會,計列700千元。
(3)青年指揮培力計畫,計列1,640千元。
<1>透過「菁英爭揮」青年指揮選拔活動
  ,發掘青年國樂指揮人才,豐富現有
  國樂生態,亦為本團人才庫注入新活
  水,計列840千元。
<2>提供優秀青年指揮參與樂團演練機會
  ,累積實務經驗,辦理音樂展演活動
  之助理指揮與藝術協助機制,計列100
  千元。
<3>為激發優秀青年指揮的策畫演出能力
  ,安排專場音樂會,提供一展長才之
  機會,預計辦理1場音樂會,計列700
  千元。
229,889,000 305,000,000 -75,111,000 -24.63%
0200 業務費 218,252,000
0202 水電費 14,080,000
0203 通訊費 3,765,000
0212 權利使用費 2,150,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500,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230,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10,150,000
0231 保險費 1,09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82,000
0251 委辦費 69,258,000
0271 物品 15,925,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43,570,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00,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8,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498,000
0291 國內旅費 910,00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2,737,000
0293 國外旅費 5,059,000
0294 運費 1,260,000
0295 短程車資 7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1,637,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000,000
0304 機械設備費 4,845,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105,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1,450,000
0321 權利 2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