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85,669,000 元()
計畫內容
一般經常性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作業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計列28,717千元,包括:
1.傳藝中心基本行政需求,計列27,407千元。
(1)水電費,計列7,470千元。
(2)郵資、電話等通訊費,計列2,175千元。
(3)資訊設備保養維護、軟體系統與資料庫
  備援及回復、資訊安全維護等服務費,
  計列800千元。
(4)影印機、各項業務租金等,計列315千元
  。
(5)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稅及規費等,計
  列230千元。
(6)公務用品、耗材、油料等,計列2,502千
  元。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計列289千元。
(8)公務車輛、辦公房舍保險等,計列551千
  元。
(9)傳藝園區非委外區勞務委外及養護保養
  費,計列9,149千元。
<1>清潔維護費,計列2,133千元,含環境
  清潔、玻璃擦拭、雜草清除、垃圾清
  運等,進用7人(月薪約23千元、加班
  及出差費核實支付、年終獎金1個月,
  依法負擔勞健保、勞退提撥、職災保
  險及勞保墊償基金)。
<2>植栽維護費,計列600千元,含植栽修
  剪、灑水、施肥、維護及雜草清除等
  ,進用2人(月薪約23千元、加班及出
  差費核實支付、年終獎金1個月,依法
  負擔勞健保、勞退提撥、職災保險及
  勞保墊償基金)。
<3>保全駐衛警人力費,計列3,393千元,
  含定期性警衛服務,進用9人(月薪約
  28千元,年終獎金1個月,依法負擔勞
  健保、勞退提撥、職災保險及勞保墊
  償基金)。
<4>公務車駕駛人力服務費,計列405千元
  ,進用1人(月薪約33千元,依法負擔
  勞健保、勞退提撥、職災保險及勞保
  墊償基金)。
<5>房屋建築養護費,計列503千元。
<6>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含閘門代操
  作、空調、電梯、消防、機電、弱電
  、場域景觀等,計列2,115千元。
(10)辦理員工在職進修、教育訓練等,計列
  310千元。
(11)僱用身心障礙臨時人員2人辦理收發文
  、郵件、包裹暨臨時交辦等業務,計列
  850千元(月薪約29千元、加班及出差
  費核實支付、年終獎金1.5個月,依法
  負擔勞健保、勞退提撥、職災保險及勞
  保墊償基金)。
(12)員工接洽公務之國內旅費,計列1,180
  千元。
(13)公務所需運費,計列700千元。
(14)公務所需短程車資,計列90千元。
(15)首長特別費,計列130千元。
(16)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計列102千元。
(17)辦理文化服務替代役男之專業訓練,計
  列40千元。
(18)員工文康活動費,計列524千元。
2.傳藝園區非委外區域建築整建修繕及辦公廳
 舍維護計畫,計列950千元(資本門)。
3.購買雜項設備及資訊設備,計列360千元(
 資本門)。
(1)逐年汰換學員宿舍高效率一對二分離式
  省能冷氣機、電視機、大型除濕機、電
  冰箱等設備,計列180千元。
(2)購買資訊軟硬體設備及系統開發費,計
  列180千元。
28,717,000
0200 業務費 27,305,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310,000
0202 水電費 7,470,000
0203 通訊費 2,175,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800,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15,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230,000
0231 保險費 551,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850,000
0271 物品 2,502,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7,095,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03,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89,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115,000
0291 國內旅費 1,180,000
0294 運費 700,000
0295 短程車資 90,000
0299 特別費 13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310,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950,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180,000
0400 獎補助費 102,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