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3頁
預算機關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14,788,000 元()
計畫內容
1.以投資及補助雙軌機制,鼓勵廣播電視業界產製多元創  新內容,開發不同市場,提高我國內容海外輸出國際競  爭力及國際辨識度。 2.電視劇本創作人才之培育、劇本開發、製拍媒合及宣導  。 3.電視內容交易及創投媒合活動及宣導。 4.電視內容整合行銷、國際交流、海外通路之拓展及宣導  。 5.電視產業人才之培育及輔導。 6.因應科技發展革新金鐘獎,獎勵優質廣播電視內容及宣  導。
預期成果
1.鼓勵產製多元類型及劇種之電視節目,拓展故事題材、  戲劇類型及節目模式(format),並扶植我國紀錄片產製  及提升規格,培育紀錄片人才。 2.發掘編劇人才、開發原創劇本並媒合落實製拍,每年至  少獎補助45件。 3.建立台北電視內容交易及創投媒合活動品牌。 4.以國家隊及整合行銷概念,拓展潛力市場及國際通路,  行銷臺灣文化內涵,展現臺灣電視內容能量。 5.培育產業人才,引進國際科技與創新作法,革新電視節  目企製及行銷流程與思維,每年至少培育120名。 6.獎勵優質廣播電視作品,引領內容業者與國際接軌,突  破頒獎典禮製播規格,創新民眾互動體驗。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02 廣播電視節目輔導與管理 為促進廣播電視輔導業務推動,辦理廣播電視
相關事務,其內容如下:
1.執行未繳罰鍰行政處分案及辦理廣播電視節
 目輔導等相關事務費用,需169千元。
2.辦理廣電產業輔導獎勵相關業務人員專業服
 務費,需3,017千元。
3.錄影節目帶之審查相關事務費用,需40千元
 。
3,226,000
2000 業務費 3,226,000
2009 通訊費 5,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017,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000
2051 物品 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5,000
2072 國內旅費 4,000
2081 運費 5,000
2084 短程車資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