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75,272,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辦理臺灣文化路徑推動計畫。
18.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19.辦理地方創生文化事業發展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113預算 | 113差異 | 113比例 |
|---|---|---|---|---|---|---|---|---|---|
| 03 | 文化資產多元實踐計畫 |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文 化資產多元實踐計畫」奉行政院112年7月6日院 臺文字第1121027015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13,0 05,955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10,239,165千元 ,執行期間為113至118年,113年已編列1,495,3 01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043,187千元, 其中本計畫編列2,020,123千元,其內容如下: 1.綜合規劃業務,計列23,379千元,其項目包括 : (1)辦理產業文化(性)資產田野學校教育及 推廣計畫,進行產業文化(性)資產基礎 調查、活化再利用、教學活動、增能培訓 、體驗推廣、出版與交流等業務,計列7,2 40千元。 (2)辦理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推廣及多元運用 計畫,針對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收錄資料 進行資源共享與多元應用,包括內容編寫 、素材應用、出版、教材、展示、教育推 廣等業務(含約用人員4人3,000千元), 計列7,459千元(設備及投資1,209千元) 。 (3)辦理文化資產園區展演、教育及推廣計畫 、志工服務隊管理與運用、輔導職人工坊 等(含勞務承攬人力3人2,100千元),計 列8,680千元。 2.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 蹟及文化景觀之多元實踐計畫,計列1,498,40 2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保存環境 整備、營運管理與會勘審查、法令研究、 工程諮詢、書圖審查及人才培育、有形文 化資產導覽系統等相關業務(含約用人員7 人6,300千元);辦理國定古蹟嚴家淦故居 再利用、活化相關工程等,計列61,495千 元(設備及投資35,720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補助 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機關( 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國營事業等辦理 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文化資產產業 鏈計畫(含修復(修繕)工程、營運管理 )等業務,計列899,581千元(含原住民族 經費20,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890,927 千元)。 (3)辦理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史蹟)保存 環境整備、營運管理與會勘審查、法令研 究、工程諮詢、書圖審查及人才培育等相 關業務,計列6,735千元。 (4)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補助 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機關( 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國營事業等辦理 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史蹟)文化資產 產業鏈計畫(含修復(修繕)工程、營運 管理)等業務,計列530,591千元(含原住 民族經費20,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508 ,393千元)。 3.辦理古物與考古遺址之多元實踐計畫,計列10 6,433千元,其項目包括: (1)推動古物及文獻檔案保存數位化等業務, 計列1,937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 費22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縣市及 保管單位辦理文獻檔案資產保存與數位化 等業務,計列13,362千元(獎補助費資本 門3,855千元)。 (3)辦理考古遺址場域整備及活用計畫,建置 考古遺址公園、展示、環境改善等評估作 業,並進行考古遺址賦能等教育推廣工作 ,計列91,134千元(含委辦費資本門22,50 0千元、設備及投資310千元、獎補助費資 本門51,268千元)。 4.深化傳統藝術民俗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 及保存技術培植與創能業務,計列281,825千 元,其項目包括: (1)輔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民俗、口述 傳統、傳統知識之文化空間提升、推廣體 驗、教案設計、影音建置、交流展演與建 置輔導中心等業務(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經費26千元),計列108,914千元(含原 住民族經費19,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4 ,019千元)。 (2)辦理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傳習推廣、 教材教案及優異傳習結業藝生技藝、藝能 之深化與職業接軌培訓課程以及建置傳統 藝術相關數位素材;辦理原住民族傳統表 演藝術、傳統工藝調查研究、普查、傳習 、紀錄出版、保存維護計畫擬訂及教育推 廣工作等業務,計列140,994千元(含原住 民族經費14,000千元)。 (3)辦理傳統工匠技術工項分級機制建置、分 級檢定、技術提升、審查管理、場域整備 及傳統技術之加值應用與數位化等業務, 計列31,917千元。 5.辦理文資修復專業及技術人才培育,推動全民 文資教育、推廣與出版等工作,計列35,659千 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文資修復專業及技術人才培育,包括 保存修復與科學檢測作業標準研擬、修復 專業技術人員職能認證建置,以及文化資 產保存修復專業書刊編撰等業務,計列5,9 16千元。 (2)文化資產學院計畫:依據「文化部文化資 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 業要點」遴選補助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等 辦理人才培育計畫,計列19,789千元。 (3)辦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防救災及修復 等相關專業出版與推廣等業務,計列3,633 千元。 (4)辦理文化資產保存全民文資教育、推廣及 出版等業務,計列6,321千元。 6.推動公賣局第五酒廠舊區(文化部文化資產園 區)歷史建築及館舍升級優化、保存修復、活 化再利用及管理維護等業務,計列62,146千元 ,其項目包括: (1)辦理文資園區日常維運、防災修護及設備 養護等業務(含保全機電消防勞務承攬人 力9人2,916千元;清潔植栽勞務承攬人力1 0人3,240千元),計列49,544千元。 (2)辦理文資園區歷史建築及館舍修復活化及 再利用等計畫,計列12,602千元(設備及 投資)。 7.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文化資產保存及傳統智 慧推廣計畫,計列12,279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原住民族重大歷史文化事件空間紀念 設置及紀念活動(原住民族經費),計列7 ,299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5,917千元)。 (2)辦理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知識及歷史事件之 調查研究與資料建置(含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經費53千元),計列4,980千元(原住 民族經費)。 |
2,020,123,000 | 1,474,440,000 | 545,683,000 | 37.01% | |||
| 2000 | 業務費 | 285,945,000 | 221,643,000 | 64,302,000 | 29.01%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20,000 | 100,000 | -80,000 | -80.00% | ||||
| 2006 | 水電費 | 11,300,000 | 8,500,000 | 2,800,000 | 32.94% | ||||
| 2009 | 通訊費 | 2,500,000 | 1,900,000 | 600,000 | 31.58% | ||||
| 2012 | 土地租金 | 300,000 | 300,000 | 0 | 0.00% | ||||
| 2015 | 權利使用費 | 2,150,000 | 200,000 | 1,950,000 | 975.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1,600,000 | 350,000 | 1,250,000 | 357.14%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300,000 | 250,000 | 50,000 | 20.00% | ||||
| 2027 | 保險費 | 115,000 | 80,000 | 35,000 | 43.75%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9,300,000 | 9,300,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028,000 | 6,457,000 | 3,571,000 | 55.30% | ||||
| 2039 | 委辦費 | 173,614,000 | 140,235,000 | 33,379,000 | 23.80% | ||||
| 2051 | 物品 | 3,990,000 | 1,465,000 | 2,525,000 | 172.35%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5,719,000 | 40,428,000 | 15,291,000 | 37.82%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5,705,000 | 4,465,000 | 1,240,000 | 27.77% | ||||
| 2072 | 國內旅費 | 6,108,000 | 5,885,000 | 223,000 | 3.79% | ||||
| 2081 | 運費 | 615,000 | 390,000 | 225,000 | 57.69% | ||||
| 2084 | 短程車資 | 2,581,000 | 1,338,000 | 1,243,000 | 92.9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49,941,000 | 30,287,000 | 19,654,000 | 64.89% | ||||
| 3010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3,144,000 | 5,649,000 | -2,505,000 | -44.34%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43,240,000 | 12,947,000 | 30,293,000 | 233.98%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1,410,000 | 1,252,000 | 158,000 | 12.62%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571,000 | 703,000 | 868,000 | 123.47%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476,000 | 9,016,000 | -8,540,000 | -94.72% | ||||
| 3040 | 權利 | 100,000 | 720,000 | -620,000 | -86.11%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684,237,000 | 1,222,510,000 | 461,727,000 | 37.77%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666,251,000 | 363,978,000 | 302,273,000 | 83.05%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704,036,000 | 531,268,000 | 172,768,000 | 32.52% | ||||
| 4025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114,900,000 | 126,229,000 | -11,329,000 | -8.97%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22,120,000 | 129,850,000 | -7,730,000 | -5.95%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62,080,000 | 47,685,000 | 14,395,000 | 30.19%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14,850,000 | 23,500,000 | -8,650,000 | -3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