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3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39,695,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普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辦理臺灣文化路徑推動計畫。 18.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 本計畫共需經費104,919千元,其內容如下:
1.綜合規劃業務,計列54,745千元,其項目包
 括:
(1)辦理地方文化資產專責機關(構)輔導
  計畫及其他文化資產相關保存活化等業
  務,計列3,262千元。
(2)辦理文化資產圖書推廣業務,計列213千
  元(設備及投資)。
(3)辦理文化性資產清查宣導出版計畫,計
  列325千元。
(4)辦理文化資產法令教育宣導、交流推廣
  及文化資產保存法之子法與相關制度研
  擬委託案等業務,計列4,027千元。
(5)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辦理全
  國古蹟日等業務,計列540千元。
(6)辦理文化資產技術輸出、國際交流合作
  及教育推廣等業務(含政策及業務宣導
  經費50千元);依據「文化部補助出席
  文化資產相關重要國際組織會議及活動
  處理要點」輔助個人、團體參與文化資
  產國際活動等文化資產國際事務,計列5
  63千元。
(7)辦理社會資源整合運用與國會聯絡協調
  事務業務等(含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171
  千元),計列395千元。
(8)臺灣文化路徑推動社會發展計畫奉行政
  院109年8月3日院臺文字第1090023524號
  函,及110年7月15日院臺文字第1100021
  846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333,540千元
  ,執行期間為110年至114年,110年已編
  列7,20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45,
  420千元,係推動潛力文化路徑,辦理在
  地擾動、凝聚共識及跨域資源協調整合
  等相關業務(含委辦費資本門1,000千元
  、獎補助費資本門9,000千元)。
2.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
 文化景觀及史蹟業務,計列9,127千元,其
 項目包括: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史
  蹟及文化景觀之保存維護、法令研究、
  工程諮詢、書圖審查、教育推廣與國定
  古蹟嚴家淦故居保全、清潔維護及日常
  管理維護等相關業務,計列2,953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政府
  機關(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國營事
  業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
  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調查研究、
  修復(含緊急搶救)、管理維護等相關
  業務,計列6,041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
  3,041千元)。
(3)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
  鑑獎勵要點交流學習計畫國外旅費,計
  列133千元。
3.古物遺址水下文化資產業務,計列15,440千
 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古物審查指定、出進口管理、法制
  研究、保存維護制度建置及推廣等業務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
  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
  縣市及相關保管單位辦理古物調查研究
  等,計列5,398千元。
(2)辦理考古遺址文化資產審查指定、保存
  維護、法規研制、講習訓練與推廣交流
  等業務;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
  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
  」輔助縣市辦理各類考古遺址保護及再
  利用等相關業務,計列4,787千元(獎補
  助費資本門258千元)。
(3)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業務,
  包括法制、出版、列冊水下文化資產調
  查及管理提升保存、澎湖工作站維運管
  理、活化再利用等工作,計列5,203千元
  。
(4)辦理中國大陸考古遺址人才培育與遺址
  保護交流計畫大陸旅費,計列52千元。
4.傳統藝術民俗口述傳統及傳統知識與實踐業
 務,計列22,539千元,其項目包括:
(1)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0條至94條
  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辦理民俗
  、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之傳承傳
  習、定期普查、個案資料建立、審查暨
  登錄認定、保存維護計畫訂定及就瀕臨
  滅絕者之製作記錄及傳習、盤點原住民
  文化資產、社會溝通、協調及相關議題
  專案研究等相關業務,計列10,170千元
  (含原住民族經費5,090千元、設備及投
  資96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300千元)。
(2)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0條至94條
  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辦理傳統
  表演藝術及傳統工藝登錄認定、保存、
  活化、傳習及輔導地方政府辦理普查、
  保存維護計畫研訂、紀錄與傳習等相關
  業務,計列1,227千元(設備及投資15千
  元)。
(3)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5、96、97
  條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辦理文
  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之普查、登錄
  認定及保存、傳習與活用,並建構傳統
  工匠審查、培訓、管理及輔助機制等業
  務,計列10,862千元(設備及投資322千
  元)。
(4)辦理中國大陸傳統表演藝術(南音、薌
  劇)保存傳承考察交流計畫大陸旅費,
  計列52千元。
(5)出席第46屆ICTM國際傳統音樂理事會世
  界大會國外旅費,計列228千元。
5.文化資產保存修復之科學、技術研究、人才
 培育及應用推廣業務,計列3,068千元,其
 項目包括:
(1)辦理文化資產保存與修復技術支援等業
  務,計列703千元(設備及投資192千元
  )。
(2)辦理實驗室及修復室管理維護業務,計
  列885千元。
(3)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科學校園教育課程業
  務及獎助文化資產相關博碩士論文撰寫
  及研究,計列1,480千元。
104,919,000 64,460,000 40,459,000 62.77%
2000 業務費 61,183,000 38,878,000 22,305,000 57.37%
2006 水電費 1,200,000 1,20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25,000 230,000 -5,000 -2.17%
2015 權利使用費 100,000 200,000 -100,000 -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0,000 5,000 25,000 500.00%
2027 保險費 100,000 10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632,000 4,620,000 12,000 0.26%
2039 委辦費 32,002,000 3,445,000 28,557,000 828.94%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70,000 100,000 -30,000 -3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20,000 20,000 0 0.00%
2051 物品 878,000 1,295,000 -417,000 -32.20%
2054 一般事務費 16,551,000 22,558,000 -6,007,000 -26.6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0,000 10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3,573,000 3,498,000 75,000 2.14%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04,000 209,000 -105,000 -50.24%
2078 國外旅費 361,000 380,000 -19,000 -5.00%
2081 運費 397,000 192,000 205,000 106.77%
2084 短程車資 840,000 726,000 114,000 15.70%
3000 設備及投資 838,000 898,000 -60,000 -6.68%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0,000 230,000 -30,000 -13.04%
3035 雜項設備費 516,000 468,000 48,000 10.26%
3040 權利 122,000 200,000 -78,000 -39.00%
4000 獎補助費 42,898,000 24,684,000 18,214,000 73.79%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9,202,000 7,498,000 11,704,000 156.09%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8,042,000 9,526,000 8,516,000 89.4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450,000 900,000 -450,000 -5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0,000 100,000 -50,000 -5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504,000 2,210,000 2,294,000 103.8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50,000 100,000 -50,000 -50.00%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600,000 800,000 -200,000 -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