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5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26,91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計畫。 2.辦理新南向政策文化交流計畫。 3.規劃南島文化國際交流領航計畫。 4.推動青年創作專業人才交換及青年園丁隊國際深耕計畫  。 5.主辦海外文化據點臺灣文化主題暨產業輸出計畫。 6.規劃並輔導國內相關文化藝術事業、團體或個人參與國  際交流暨國際接軌人才養成計畫。 7.加強推辦拉丁美洲、東南亞、亞西、南亞等區域文化交  流計畫。 8.促進兩岸交流及產業輸出計畫。 9.辦理國際及兩岸交流研究發展計畫。 10.辦理推動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計畫。  
預期成果
1.讓世界文化走進來、讓臺灣文化走出去。 2.務實推動文化外交、促進國際聯結。 3.透過海外文化據點協助文化與產業輸出,點亮臺灣品牌  、傳揚人文及民主價值。 4.主辦南島文化主題研究及文化交流,提升臺灣國際南島  議題領航地位。 5.藉由推辦優質品牌節目進入國際,引領風潮話題。 6.透過國際交流合作,發展臺灣與世界主要文化機構夥伴  關係。 7.辦理青年人才深耕國際社群、深化臺灣青年世代國際參  與。 8.促進兩岸文化對等與互惠交流。 9.以區域文化交流策略建構新國際關係。 10.以文化內容國家隊參與國際大型展會、搶攻國際市場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 本計畫共需經費208,96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文化交流研發計畫,計列78,793千元。
 (1)辦理外文網站多語版擴建工作、文化交流
   與產業布局(含國際及兩岸)之趨勢蒐研
   、策略發展及政策諮詢專案,計列8,081千
   元(含資本門291千元)。
 (2)建構文化經濟暨參與國際經貿體系上位政
   策戰略小組與成立學術社群及智庫網絡,
   計列1,230千元。
 (3)參與國際藝文展會、考察區域文化政策、
   出席國際經貿談判會議、視導海外文化據
   點與辦理國外技術專業考察、選送同仁赴
   國外接受語文及駐外業務訓練,赴大陸及
   港澳地區參與兩岸藝文、傳播交流活動等
   事項,計列9,227千元。
 (4)辦理國際與兩岸文化政府部門事務人才培
   訓、國際經貿及文化交流專業課程或講座
   等事項,計列200千元。
 (5)辦理文化交流、文化輸出等業務支援事項
   ,含評審費、翻譯費、諮詢費、國際通訊
   費、物品、短程車資及事務費等,計列3,5
   00千元。
 (6)提供兩岸新聞文化從業人員急難救助及慰
   問,計列80千元。
 (7)推辦大陸及港澳地區記者參訪相關活動;
   協助審查大陸地區文化及大眾傳播人士來
   臺申請案件,計列200千元。
 (8)補助財團法人文化臺灣基金會營運及辦理
   東南亞文化創意平臺等國際交流計畫,計
   列34,975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
   5千元)。
 (9)補助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辦理CTI
   國際創意平臺計畫,計列19,800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600千元)。
 (10)辦理更新「臺灣文化入口網」及外譯電影
    工具箱影片,以利向海外推廣臺灣文化,
    計列1,500千元。
2.本部文化據點營運及區域交流拓展計畫,計列
 130,172千元。
 (1)辦理本部海外據點相關營運事務等事項,
   計列947千元(含資本門47千元)。
 (2)推辦亞太地區海外據點年度計畫與區域內
   文化交流、人才交流、產業布局等事務,
   含以文化軟實力參與區域重要慶典、策劃
   區域交流布局、搭建區域內網路平臺,聯
   結指標性藝文機構事項;推辦具臺灣文化
   主體性藝文展演事項;協助亞太地區海外
   據點文化輸出與文化外交等事項,計列43,
   508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00千
   元)。
 (3)推辦歐非地區海外據點年度計畫與區域內
   文化交流、產業布局等事務,含策劃區域
   交流布局及聯結指標性藝文機構;推辦具
   臺灣文化主體性藝文展演事項,如參加電
   子藝術節、影音藝術節及展會等;協助歐
   非地區海外據點文化輸出與文化外交事項
   ;與歐洲地區指標性藝文館所及藝術節合
   作計畫,計列48,135千元。
 (4)推辦美洲地區海外據點年度計畫與區域內
   文化交流、產業布局等事務,含策劃區域
   交流布局,聯結指標性藝文機構或重要藝
   文節慶展會辦理具臺灣文化主體性藝文展
   演事項、專題系列、巡迴活動;辦理對美
   洲地區文化輸出及文化外交等事項;推動
   拉丁美洲地區文化交流專案,計列33,952
   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
 (5)推辦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臺灣主題文化
   交流活動、產業布局等事務,含策劃區域
   交流布局,參與指標性藝文機構之藝術節
   等活動;推辦具臺灣文化主體性藝文展映
   演事項,計列3,630千元。
208,965,000 219,758,000 -10,793,000 -4.91%
2000 業務費 140,072,000 136,342,000 3,730,000 2.74%
2003 教育訓練費 1,356,000 1,003,000 353,000 35.19%
2009 通訊費 50,000 50,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00,000
2027 保險費 100,000 50,000 50,000 1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6,743,000 6,547,000 196,000 2.9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50,000 450,000 400,000 88.89%
2051 物品 600,000 250,000 350,000 1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1,602,000 124,219,000 -2,617,000 -2.11%
2072 國內旅費 200,000 200,000 0 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743,000 62,000 681,000 1,098.39%
2078 國外旅費 7,228,000 3,211,000 4,017,000 125.10%
2081 運費 150,000 150,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150,000 15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38,000 167,000 171,000 102.4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26,000 16,000 210,000 1,312.50%
3035 雜項設備費 31,000 31,000 0 0.00%
3040 權利 81,000 120,000 -39,000 -32.50%
4000 獎補助費 68,555,000 83,249,000 -14,694,000 -17.65%
4035 對外之捐助 650,000 620,000 30,000 4.84%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5,475,000 80,898,000 -15,423,000 -19.06%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80,000 81,000 -1,000 -1.23%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350,000 1,650,000 700,000 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