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7-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14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9,70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樂季",以主題性音樂會,拓展不同觀眾族群。 2.辦理戶外音樂會,以專業巡迴演出,推廣交響樂。 3.辦理國際音樂人才拔尖計畫、國際音樂營等音樂人才培  育業務。 4.辦理國際音樂藝術節,邀請國際知名音樂家、團體共同  演出。 5.辦理音樂創作競賽,發掘創作人才。 6.辦理附設樂團演出及音樂研習活動。 7.出版音樂專輯暨辦理音樂圖書等相關業務。 8.營運音樂影音文化館並辦理相關活動。 9.辦理「數位與音樂互動」業務,推廣藝術數位互動體驗  。 10.交響樂團業務計畫宣導。
預期成果
1.以高品質交響樂演出,提升音樂欣賞水準。 2.巡迴全國演出,平衡藝文資源城鄉差距。 3.落實樂教推廣、培育音樂人才。 4.計畫性典藏與出版,累積成果並創新音樂文化。 5.定期性研習、推廣與參訪活動,形塑音樂文化園區。 6.產出經典互動樂曲、樂器素材及相關文創商品,活化音  樂文化資產。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共需經費18,80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用及聘請講師鐘點費,計列50千
 元。
2.辦公廳舍及演奏廳水電費,計列3,106千元
 。
3.辦公廳舍及演奏廳通訊費,計列1,050千元
 。
4.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費及其他規費等,計
 列180千元。
5.建築物公共意外責任險、公務車輛保險、辦
 公房舍財產險等,計列160千元。
6.購置消耗品、非消耗品434千元及公務汽、
 機車油料182千元,計列616千元。
7.辦公室一般庶務支出、印刷費、文康活動經
 費等,計列657千元。
8.辦公廳舍及演奏廳清潔維護,計列1,200千
 元。
9.警衛保全經費,計列1,100千元。
10.辦理公共建築物安全檢查簽證及消防設備
  安全檢查費用,計列57千元。
11.辦公廳舍等建築養護費,計列453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計列250千元。
13.辦公廳舍及演奏廳機電、空調、消防等設
  備養護費,計列479千元。
14.參加各項會議及講習之國內旅費,計列180
  千元。
15.首長特別費,計列99千元。
16.行政大樓、演奏廳、影音館、音樂文化會
  館等裝修、變更工程與汰換、購置文化園
  區及辦公用設備等,計列2,333千元(資本
  門)。
17.退休教育人員優惠存款利息補貼,計列6,7
  51千元。
18.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計列84千元。
18,805,000 21,367,000 -2,562,000 -11.99%
0200 業務費 9,637,000 11,952,000 -2,315,000 -19.37%
0201 教育訓練費 40,000 40,000 0 0.00%
0202 水電費 3,106,000 3,800,000 -694,000 -18.26%
0203 通訊費 1,050,000 1,050,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180,000 180,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160,000 16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10,000 0 0.00%
0271 物品 616,000 616,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014,000 4,714,000 -1,700,000 -36.06%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53,000 413,000 40,000 9.69%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0,000 250,000 0 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79,000 440,000 39,000 8.86%
0291 國內旅費 180,000 180,000 0 0.00%
0299 特別費 99,000 99,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2,333,000 2,556,000 -223,000 -8.72%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764,000 2,000,000 -1,236,000 -61.80%
0319 雜項設備費 1,569,000 556,000 1,013,000 182.19%
0400 獎補助費 6,835,000 6,859,000 -24,000 -0.35%
0454 差額補貼 6,751,000 6,637,000 114,000 1.72%
0475 獎勵及慰問 84,000 222,000 -138,000 -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