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477,775,000 元()
計畫內容
監督、輔導與補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
館、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
基金會相關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藝文展演、提升館(處)務功能及終身學習效果等
。
2.營造藝文展演及多元學習環境,提升藝文場域品質。
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國
家藝術文化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並附設演藝團隊國
家交響樂團。將透過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
、推廣及交流,提升我國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
4.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落實臂距原則,
支持藝術創作自由體系。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1預算 | 110預算 | 110差異 | 110比例 |
|---|---|---|---|---|---|---|---|---|---|
| 03 |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與發展 | 本計畫共需經費1,810,585千元,其內容如下 : 1.補助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辦理各場館 與附屬團隊營運及規劃,計列1,785,557千 元。 (1)補助國家兩廳院營運經費,計列517,074 千元。 (2)補助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經費,計列434 ,460千元。 (3)補助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營運經費 ,計列655,658千元。 (4)補助國家交響樂團營運經費,計列178,3 65千元。 2.「兩廳院藝術力厚植計畫—藝文推廣廊道暨 地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奉行政院108年4月 12日院臺文字第1080008524號函,及110年8 月9日院臺文字第1100024715號函核定,係 補助國家兩廳院興建多功能捷運藝文推廣廊 道,重整地面景觀設施,以提增空間運用及 民眾近用等經費。計畫總經費628,975千元 ,中央公務預算負擔406,787千元,執行期 間為109至114年,109至110年已編列8,538 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8,828千元(資 本門),係辦理細部設計與相關審查。 3.科技藝術共生計畫,規劃總經費302,280千 元,執行期間為108至111年,108至110年已 編列223,080千元,本年度續編76,881千元 ,其中本計畫編列16,200千元,包括補助國 家兩廳院2,700千元、補助臺中國家歌劇院1 0,800千元、補助國家交響樂團2,700千元( 含資本門900千元)。 |
1,810,585,000 | 1,822,541,000 | -11,956,000 | -0.66%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810,585,000 | 1,822,541,000 | -11,956,000 | -0.66%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810,585,000 | 1,822,541,000 | -11,956,000 | -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