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9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14,581,000 元()
計畫內容
1.以獎補助機制挹注於核心內容並促成跨界整合及加值應  用。 2.以雙軌資金挹注,厚實文化經濟基礎。 3.推動市場流通及拓展,開創臺灣文化產業全球市場。 4.文創園區經營管理及建構文化實驗室。 5.鼓勵藝術與創意進駐聚落。 6.推動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 7.辦理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 8.補助與監督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營運與發展,健全  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9.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計畫宣導。
預期成果
1.提供多元政策輔助工具,推動兼顧產業、市場及文化多  樣性的扶植措施,以提升文化內涵、提振文化經濟。 2.與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公私協力,發揮研發調查、  多元資金統籌、拓展通路、人才培育、國際連結等功能  ,翻轉由上而下的文化治理。 3.拓展臺灣文化產業全球市場,協助文創業者、文創品牌  或微型、新創事業拓展國際通路。 4.強化文創園區產業育成與扶植能量,展現地方文化特色  。 5.以在地文化支援臺灣品牌拓展,形塑國家品牌形象。 6.打造時尚台流原創品牌,擴大臺灣lifestyle文化輸出  ,擴增國際通路,創造跨境時尚商機。 7.打造「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催生產業聚落  及文化科技內容體驗示範櫥窗,建構文化內容產業支持  體系。 8.以文化實驗創新為主軸精神,推動空總二期臺灣當代文  化實驗場計畫,建構文化生態系支持系統。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產業集聚效應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75,36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推動文創園區經營管理,強化產業育成、扶
 植功能及與在地文化特色之結合,計列57,4
 13千元。
(1)園區綜合業務,辦理各園區綜合業務及
  基本行政維持經費等,計列5,738千元(
  含資本門1,000千元)。
(2)華山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促參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舊酒類試驗所
  保全、北側綠地清潔及設備維護等,計
  列28,500千元。
(3)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委外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相關活動等業
  務,計列5,700千元。
(4)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委外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相關活動等業
  務,計列6,580千元。
(5)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委外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相關活動及園
  區建物修繕整建等,計列10,895千元(
  含資本門5,362千元)。
2.鼓勵藝術與創意進駐聚落,計列17,955千元
 。
(1)鼓勵文創核心創作者與獨立工作者進駐
  文創聚落,結合各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發展主軸擴大聚落效應,計列17,055
  千元。
(2)補助民間提供空間供文創事業使用,計
  列900千元(含資本門314千元)。
75,368,000 80,801,000 -5,433,000 -6.72%
2000 業務費 51,351,000
2006 水電費 713,000
2009 通訊費 12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2,32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7,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7,433,000
2072 國內旅費 228,000
2081 運費 120,000
2084 短程車資 5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6,362,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362,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000,000
4000 獎補助費 17,655,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6,055,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