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9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14,581,000 元()
計畫內容
1.以獎補助機制挹注於核心內容並促成跨界整合及加值應  用。 2.以雙軌資金挹注,厚實文化經濟基礎。 3.推動市場流通及拓展,開創臺灣文化產業全球市場。 4.文創園區經營管理及建構文化實驗室。 5.鼓勵藝術與創意進駐聚落。 6.推動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 7.辦理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 8.補助與監督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營運與發展,健全  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9.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計畫宣導。
預期成果
1.提供多元政策輔助工具,推動兼顧產業、市場及文化多  樣性的扶植措施,以提升文化內涵、提振文化經濟。 2.與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公私協力,發揮研發調查、  多元資金統籌、拓展通路、人才培育、國際連結等功能  ,翻轉由上而下的文化治理。 3.拓展臺灣文化產業全球市場,協助文創業者、文創品牌  或微型、新創事業拓展國際通路。 4.強化文創園區產業育成與扶植能量,展現地方文化特色  。 5.以在地文化支援臺灣品牌拓展,形塑國家品牌形象。 6.打造時尚台流原創品牌,擴大臺灣lifestyle文化輸出  ,擴增國際通路,創造跨境時尚商機。 7.打造「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催生產業聚落  及文化科技內容體驗示範櫥窗,建構文化內容產業支持  體系。 8.以文化實驗創新為主軸精神,推動空總二期臺灣當代文  化實驗場計畫,建構文化生態系支持系統。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 本計畫共需經費119,412千元,其內容如下:
1.多元政策工具,推動文創產業發展,計列46
 ,065千元。
(1)提供圓夢資金扶植優秀之文化創意新血
  ,讓剛萌芽的文化創意嘗試市場開發與
  產業化,計列9,000千元(含獎勵金8,00
  0千元)。
(2)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文創產
  業發展,協助地方加強人才培育、形塑
  文創聚落及扶植微型文創事業發展等工
  作,計列23,426千元。
(3)辦理文創產業政策推動協力計畫,提供
  業者整合性服務,協助文創業者取得經
  營所需資金,計列13,189千元。
(4)辦理文創產業相關人士之急難救助,計
  列450千元。
2.市場流通及拓展,計列73,347千元。
(1)補助文創事業參與國際展覽,鼓勵國際
  獲獎作品加值應用及產業化,計列8,586
  千元(含獎勵金350千元)。
(2)推動搭橋計畫協助產業與國際接軌,加
  強各類型通路媒合,拓展國際市場,計
  列4,374千元。
(3)策辦臺灣文博會,建立國際文創產業交
  易媒合平臺,促成市場流通拓展,計列6
  0,000千元。
(4)派員參與國際重要展覽,蒐集展覽趨勢
  資料,協助參展業者拓展通路,並拜會
  當地相關文創單位、機構或園區等,以
  建立未來合作機制,計列311千元。
(5)派員參與中國大陸國際性展覽,協助文
  創業者拓展通路,並拜會相關文創單位
  、機構或園區等,計列76千元。
119,412,000 247,761,000 -128,349,000 -51.80%
2000 業務費 79,35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65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8,299,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76,000
2078 國外旅費 311,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0
4000 獎補助費 40,062,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7,071,000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5,320,000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935,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775,00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45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8,350,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1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