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16,953,000 元()
計畫內容
1.以獎補助機制挹注於核心內容並促成跨界整合及加值應
用。
2.發展中介服務體系,籌備設立文創院。
3.以雙軌資金挹注,厚實文化經濟基礎。
4.推動市場流通及拓展,開創臺灣文化產業全球市場。
5.文創園區經營管理及文化實驗室規劃建構。
6.鼓勵藝術與創意進駐聚落。
7.推動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
8.協力推動文創產業結合地方文化節慶國際化。
9.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計畫宣導。
預期成果
1.以提升文化內涵提振文化經濟,以「雙軌資金」與「通
路打造」厚實文化經濟基礎。
2.提供多元政策輔助工具,推動兼顧產業、市場及文化多
樣性的扶植措施。
3.籌備設立文創院,發揮研發調查、多元資金統籌、拓展
通路、人才培育、進行國際連結等功能,翻轉由上而下
的文化治理。
4.拓展臺灣文化產業全球市場,協助文創業者、文創品牌
或微型、新創事業拓展國際通路。
5.強化文創園區產業育成與扶植能量,展現地方文化特色
。
6.辦理「文化實驗室」,支持文化多元與創新、鼓勵青年
及新銳創意工作者、完備藝術支持體系、加速文化與科
技整合運用,並結合周邊形成首都創意產業及藝文聚落
。
7.以在地文化支援臺灣品牌拓展,形塑國家品牌形象。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
| 04 | 文創產業結合地方文化節慶國際化 | 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文創產業結合 地方文化節慶國際化相關工作,計列10,000千 元。 |
10,000,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10,000,000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4,000,000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4,000,000 | ||||
| 0429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2,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