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4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2,235,000 元()
計畫內容
1.支應辦公房舍所需水電、通訊、清潔、保全等相關基礎  行政運作共同性經費。 2.繳納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及行政院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等公共管理費用。 3.辦理約用人員酬金及法定雇主應負擔之相關保險。 4.辦理公共工程施工查核業務。 5.辦理辦公房舍、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預防性養護或局  部損壞修復。 6.辦理文書檔案、出納、庶務、人事、主計與政風等一般  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   計畫內容: 1.支應辦公房舍所需水電、通訊、清潔、保全等相關基礎  行政運作共同性經費。 2.繳納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及行政院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等公共管理費用。 3.辦理約用人員酬金及法定雇主應負擔之相關保險。 4.辦理公共工程施工查核業務。 5.辦理辦公房舍、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預防性養護或局  部損壞修復。 6.辦理文書檔案、出納、庶務、人事、主計與政風等一般  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  
預期成果
1.以良好之行政管理,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  作業效能。 2.增進公務處理時效,提高工作效率,輔助廉政工作推動  。 3.維持房舍與辦公設備使用功能及安全。 4.維持公務處理與業務聯繫需用能源及通信的穩定性,提  供良好工作環境,協助各業務單位達成工作目標。   預期成果: 1.以良好之行政管理,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  作業效能。 2.增進公務處理時效,提高工作效率,輔助廉政工作推動  。 3.維持房舍與辦公設備使用功能及安全。 4.維持公務處理與業務聯繫需用能源及通信的穩定性,提  供良好工作環境,協助各業務單位達成工作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部預算員額361人,包括職員294人、駐警1人
、工友6人、技工5人、駕駛1人、聘用44人及約
僱10人,依規定編列人事費483,857千元。
483,857,000 471,444,000 12,413,000 2.63%
1000 人事費 483,857,000 471,444,000 12,413,000 2.63%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7,194,000 6,765,000 429,000 6.3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64,842,000 250,865,000 13,977,000 5.57%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36,062,000 33,743,000 2,319,000 6.8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295,000 5,824,000 -529,000 -9.08%
1030 獎金 69,348,000 65,780,000 3,568,000 5.42%
1035 其他給與 5,122,000 5,123,000 -1,000 -0.02%
1040 加班費 19,700,000 20,854,000 -1,154,000 -5.53%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6,105,000 6,085,000 20,000 0.3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3,781,000 41,465,000 -7,684,000 -18.53%
1055 保險 36,408,000 34,940,000 1,468,000 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