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故宮博物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85,25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為推動故宮公共化、營造世界級觀光亮點,並促進
臺灣博物館觀光資源整合,全面強化故宮北部院區及南部
院區軟硬體設施及服務品質,並串聯臺灣博物館群共同帶
動觀光產業升級與創新。本年度計畫辦理內容如下:
1.故宮北部院區整擴建計畫預計辦理正館基本設計;圖書
文獻、研究大樓、第二行政、新行政大樓細部設計;圖
書文獻大樓整建工程開工。
2.故宮國寶文物修復展示館建設計畫預計辦理國寶館細部
設計、既有五大管線遷移工程、環差影響差異分析、景
觀橋及園區動線改善工程、國寶館工程開工。
3.博物館群國際觀光網絡系統建置計畫以展覽創新、活動
整合、交通串聯、行銷國際等四大面向推動,預計辦理
國際策展合作、故宮國寶出遊去、博物館群服務設施友
善化、博物館群數位化加值運用、臺灣博物館群聯合大
展、發行愛臺灣博物館卡、體驗臺灣文化套裝行程、博
物館便利行、青少年及兒童教育中心服務升級、故宮整
體行銷及媒宣推廣、國際青年旅客客源開發、新南向行
銷及媒宣推廣等。
預期成果
1.優化故宮典藏研究空間品質,並改善工作環境。
2.提升北院觀光環境,展現新時代文物詮釋脈絡,創新故
宮價值。
3.強化故宮文物修護功能及修護人才培育。
4.提升南院軟硬體設施、參觀服務品質及參觀人數。
5.建立以博物館為核心的觀光產業環境,帶動臺灣觀光產
業升級。
6.提供國際旅客體驗臺灣多元文化。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0預算 | 109預算 | 109差異 | 109比例 |
|---|---|---|---|---|---|---|---|---|---|
| 01 | 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 | 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 畫依行政院106年12月6日院臺文字第10600402 68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10,100,000千元,嗣 經行政院108年8月27日院臺文字第1080023723 號函原則同意修正,計畫總經費修正為8,782, 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07至112年,107至109 年已編列1,824,127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 費485,253千元,逐年採滾動式檢討編列,本 年度辦理內容如下: 1.北院整擴建計畫專案管理、設計監造與相關 工程等臨時人員酬金及相關費用,計需171, 778千元。【含工程管理費803千元,(92,4 83千元×0.7%+500千元)×70%=803千元, 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 行。】 2.門禁控制系統擴充軟硬體,以及於南側藝文 中心安控線路工程、新設終端安防設備等工 作,計需8,500千元。 3.辦理國寶館建築工程等臨時人員酬金及相關 費用,計需73,819千元。【含工程管理費51 7千元,(53,855千元×1%+200千元)×70% =517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 列數額內執行。】 4.辦理景觀藝術化工程等經費,計需51,149千 元。【含工程管理費426千元,(40,919千元 ×1%+200千元)×70%=426千元,並配合工 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5.辦理博物館群國際觀光網絡系統建置計畫, 包括四大面向:「展覽創新」(國際策展合 作、故宮國寶出遊去)計需65,177千元、「 活動整合」(博物館群國際觀光網絡服務設 施友善化、博物館群國際觀光網絡數位化加 值運用、臺灣博物館群聯合大展等)計需38 ,277千元、「交通串連」(發行愛臺灣博物 館卡暨周邊交通遊程服務整合)計需29,571 千元、「行銷國際」(青少年兒童教育中心 服務升級、故宮整體行銷及媒宣推廣、國際 青年旅客客源開發、新南向行銷及媒宣推廣 )計需46,982千元,共計180,007千元。 |
485,253,000 | 12,176,000 | 473,077,000 | 3,885.32% | |||
| 2000 | 業務費 | 188,295,000 | 11,856,000 | 176,439,000 | 1,488.18%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8,075,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3,60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75,253,000 | 560,000 | 174,693,000 | 31,195.18% | ||||
| 2078 | 國外旅費 | 1,367,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96,958,000 | 320,000 | 296,638,000 | 92,699.38% | ||||
| 3010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232,797,00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51,149,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11,582,000 | 320,000 | 11,262,000 | 3,519.38% | ||||
| 3040 | 權利 | 1,4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