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2,898,52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特殊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教育、進修學校
教育等業務。
2.推動高中教師改進教學教法、加強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
社會學科教育。
3.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評鑑、建教合作及學生實習、推動職
校資訊教育。
4.辦理高中職免學費、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等十二年國
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相關方案。
5.辦理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推動科學教育及培育高中科學
研究人才。
6.加強國民中小學軟硬體建設,扶助弱勢學生,強化課程
與教學,提升教育人力,促進適性學習,發展並健全學
前教育,推動各項教育政策及措施。
7.建立多元開放的校園環境,營造尊重人權的法治校園,
持續推動學生輔導計畫,建置讓教師用心、家長放心及
學生開心的友善校園。
預期成果
1.配合年度施政計畫、推展教育正常化,加強學習環境及
教學成果。
2.提升高級中等學校教學品質及教育環境。
3.提供國民中小學優質的教育環境,發展精緻國民教育及
健全學前教育。
4.提供學生多元參與管道,健全學生事務工作制度,推動
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營造
尊重與包容、健康與和諧的學習環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5 | 少數族群教育 | 本項計需經費182,23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支應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行政及所需人力等 業務相關經費2,000千元。 2.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新住民子女教育發展 五年中程計畫所需經費165,435千元,包括 : (1)健全新住民子女教育法規制度,建構支 持系統19,000千元,包括: <1>補助新住民語文教學輔導團及建立新 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站8,000千元。 <2>補助新住民子女業務行政人力11,000 千元。 (2)提升新住民子女學習能力,啟發特殊潛 能43,408千元,包括: <1>建置新住民子女跨國銜轉學習支持系 統與服務5,000千元。 <2>補助推動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及辦理 新住民子女教育實施計畫(教輔計畫 )26,000千元。 <3>辦理新住民子女輔導方案、華語補救 課程專案及職業精進訓練12,408千元 。 (3)建構友善校園環境,協助學生肯定自我 價值500千元(營造學校多元文化環境、 教育知能研習、親職輔導及全國性多元 文化教育優良教案甄選)。 (4)規劃新住民語文師資培訓,深入多元文 化課程93,527千元,包括: <1>十二年國教課綱推動學校開設新住民 語文課程93,027千元。 <2>推動民間團體辦理新住民子女語文學 習活動500千元。 (5)落實新住民子女多元學習,接軌國際移 動力9,000千元,包括: <1>辦理新住民子女國際交流6,000千元。 <2>新住民子女國際職場體驗、國際培力 產學專班3,000千元。 3.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僑生輔導、慶典、祭祖、 急難救助及聘用輔導人員經費5,795千元。 4.僑生清寒助學金9,000千元。 |
182,230,000 | 138,649,000 | 43,581,000 | 31.43% | |||
| 2000 | 業務費 | 67,98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6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3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66,150,000 | |||||||
| 2051 | 物品 | 10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5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60,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3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14,250,000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50,597,000 | |||||||
| 40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36,093,000 | |||||||
| 4015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10,260,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200,000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4,000,000 | |||||||
| 4050 | 對學生之獎助 | 10,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