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61頁
預算機關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3,72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文書、檔案、採購、出納、車輛及財物等一般庶務  之管理及養護。劇場、展場與辦公廳舍之消防及機電設  施安全等管理維護。 2.辦理資訊系統之維護、汰換老舊電腦設備,推展業務電  腦化,提升工作效率及服務品質。 3.視覺藝術教育展覽及研究等計畫。 4.辦理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及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 5.藝術教育推廣研習班計畫。 6.辦理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7.出版美育雙月刊、國際藝教學刊等。 8.志工服務管理。 9.南海劇場服務及表演藝術展演活動等計畫。 10.辦理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及全
預期成果
1.配合各業務單位之所需,適時提供行政支援,讓業務順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項計需經費31,251千元,其內容如下:
1.人員待遇及獎金,計24,448千元,包括職員
16人、聘用人員3人、約僱人員5人及技工1
人,編列人事費19,736千元、年終工作獎金
2,664千元及考績獎金2,048千元。
2.其他給與及加班值班費2,471千元,包括其
他給與400千元、超時工作加班費991千元及
不休假加班費1,080千元。
3.退休駐警之退休退職給付費65千元。
4.員工退休離職儲金2,113千元,包括公務人
員退休撫卹基金政府負擔部分1,695千元、
約聘僱人員勞工退休準備金政府負擔部分25
8千元及技工勞工退休準備金政府負擔部分1
60千元。
5.員工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2,154千元,包括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1,340千元、公務人員
保險保險費440千元及勞工保險保險費374千
元。
31,251,000 30,547,000 704,000 2.30%
1000 人事費 31,251,000 30,547,000 704,000 2.3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4,929,000 14,447,000 482,000 3.34%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377,000 4,059,000 318,000 7.8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30,000 796,000 -366,000 -45.98%
1030 獎金 4,712,000 4,591,000 121,000 2.64%
1035 其他給與 400,000 416,000 -16,000 -3.85%
1040 加班值班費 2,071,000 2,061,000 10,000 0.49%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65,000 65,000 0 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113,000 1,974,000 139,000 7.04%
1055 保險 2,154,000 2,138,000 16,000 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