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1,65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海運、空運及郵寄包裹進出口貨物之稽徵及代徵工
作。
2.辦理進出口船舶、飛機及旅客之檢查及複查,倉庫貨物
之突擊檢查,船舶飛機及倉庫之監視,碼頭及港內之巡
邏及其他特殊查緝活動等。
3.辦理各項業務之電腦化作業。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進、出口等報單1,496,000份,進、出口郵包3
72,000件,代徵貨物稅7.20億,營業稅736.20億,菸酒
稅及健康福利捐18.42億,推廣貿易服務費11.06億,特
種貨物及勞務稅0.02億元。賡續實施貨物通關全面自動
化;持續推動關務革新,簡化通關作業,建立便捷化、
透明化、無紙化、無障礙通關環境,積極推動與相關機
關、業者及WCO共同資料項目之跨國連線、網路服務等
作業。
2.預計辦理檢查入、出境旅客7,426,000人次,入、出境
飛機35,000架次,進、出口商船26,900艘,進、出口及
轉口貨櫃6,313,000個。建置提供風險管理資訊整合、
分析、共用之智慧型系統;運用高科技儀器加強毒品、
危安物品之查緝;擴大貨櫃貨物動態查核系統查核功能
,對高危險群來源地區之貨櫃採行嚴密之控管機制;落
實貨櫃集散站倉儲業者實施自主管理稽核作業;賡續與
業者之策略聯盟,共同防杜非法。
3.汰換資訊設備,建置有效率之資訊服務系統,加速貨物
通關,便捷旅客服務。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107預算 | 107差異 | 107比例 |
|---|---|---|---|---|---|---|---|---|---|
| 01 | 稽徵業務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及徵稅, 並代徵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推廣貿易服 務費、健康福利捐、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及外銷 品之進出口原料保稅、退稅等經費: 1.水電費11,071千元,包括: (1)水費230千元。 (2)電費10,841千元。 2.通訊費2,702千元,包括: (1)郵寄進出口報單證照、補稅、退稅等公 文函件郵票費602千元。 (2)為提昇關務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暨配 合24小時通關作業,需電話費及傳真費 等2,100千元。 3.其他業務租金9,130千元,包括: (1)高雄機場分關離島派出課金門及澎湖待 勤室1,386.75平方公尺租金2,694千元。 (2)金門航站辦公室39平方公尺租金249千元 。 (3)馬公航空站辦公室48平方公尺租金306千 元。 (4)嘉南分關南科臺南園區辦公室773平方公 尺租金949千元。 (5)嘉南分關南科高雄園區辦公室409.49平 方公尺租金341千元。 (6)嘉南分關楠梓加工出口區檔案室212.39 平方公尺租金255千元。 (7)嘉南分關高雄加工出口區檔案室123.3平 方公尺租金42千元。 (8)租賃車輛供驗貨單位至轄區各貨櫃集散 站、貨棧及倉庫等查驗進出口貨物等業 務,年需租金4,000千元。 (9)進口人進口疑涉逃避管制或違反其他輸 入規定之物品,經海關留置鑑定者,自 留待鑑定日起至海關通知納稅義務人辦 理稅放之日止,所發生之貨櫃延滯費、 倉租及裝卸費等由海關負擔,全年估需2 94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4千元,包括: (1)為辦理復查案件之審查提升品質及兼顧 公正性,外聘專家參加復查會需78千元 (2,000元×3人×13次)。 (2)對於進口塑膠產品等級或品質爭議案件 、古物或藝術品之真偽鑑定以及貨物申 報價格疑義案件等,聘請具有專門知識 及實際經驗之專家鑑定(價),年需鑑 定出席費106千元。 5.物品434千元:辦理進出口貨物稽徵等業務 用文具、影印紙、傳真紙、碳粉等文具紙張 費用年需434千元。 6.一般事務費6,351千元,包括: (1)為推動政府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工作,且 使進出口貨物化驗鑑定業務更具公信力 ,公開選定化驗儀器設備完善,人員素 質優良之機關接受海關委託收件化驗, 年需送外化驗鑑定費150千元。 (2)辦公場所清潔費4,000千元。 (3)進出口報單及各種文件影印費908千元。 (4)印製稅費繳納證、外銷品沖退稅申請書 、報單袋、稅款收入日報表、資料袋、 各類書表通知單等計需490千元。 (5)國際進口郵包應徵稅費,委託郵局於郵 包交付時或投遞時代為收取,計需手續 費466千元。 (6)關稅繳納應於稅款繳納證送達翌日起14 日內為之。海關為執行逾期欠稅案件之 徵起工作,需訴訟費包括律師費、裁判 費等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規費,全年估需1 60千元。 (7)依關稅法規規定有應補稅、退稅及退還 原繳納押金予納稅義務人案件,需登報 公告、公示送達通知原繳納稅義務人, 年需經費50千元。 (8)凡納稅義務人不服海關對其進口貨物核 定之稅則號別、完稅價格或應補繳稅款 者,得依相關規定提起行政救濟,經處 分確定應退還稅款者,海關應予以退回 ,並按日加計利息,一併退還,依歷年 實際支出情形估計年需退稅利息40千元 。 (9)處理逾期不報關、逾期不繳稅貨物,查 驗拆櫃、僱用工人(吊車)搬運費及銷 毀費用等40千元。 (10)為民服務、加強徵課、業務簡介及期刊 書表印製等宣導經費47千元。 7.國內旅費1,976千元:為辦理各項稅費稽徵 業務需要,赴其他機關開會、洽公,辦理事 後稽核業務人員至廠商辦公處所、工廠查核 帳冊、資料,保稅查核關員、驗貨員至發貨 中心、保稅工廠、物流中心執行查核、廠驗 等業務所需之員工出差旅費年需1,976千元 。 8.運費75千元:報單、檔案、雜物銷毀等搬運 費75千元。 9.機械設備費1,914千元,包括: (1)為查驗貨物增購可攜式視頻內視鏡3臺, 需經費414千元(138,000元×3臺)。 (2)為分析貨物金屬成分增購手持式X光射 線螢光光譜儀2臺,需經費1,500千元(7 50,000元×2臺)。 |
33,837,000 | 31,614,000 | 2,223,000 | 7.03% | |||
| 0200 | 業務費 | 31,923,000 | 31,614,000 | 309,000 | 0.98% | ||||
| 0202 | 水電費 | 11,071,000 | 10,475,000 | 596,000 | 5.69% | ||||
| 0203 | 通訊費 | 2,702,000 | 2,702,000 | 0 | 0.00%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9,130,000 | 8,996,000 | 134,000 | 1.49%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84,000 | 208,000 | -24,000 | -11.54% | ||||
| 0271 | 物品 | 434,000 | 434,000 | 0 | 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6,351,000 | 6,564,000 | -213,000 | -3.24%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976,000 | 2,160,000 | -184,000 | -8.52% | ||||
| 0294 | 運費 | 75,000 | 75,000 | 0 | 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1,914,000 | 2,235,000 | -321,000 | -14.36% | ||||
| 0304 | 機械設備費 | 1,914,000 | 2,235,000 | -321,000 | -14.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