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2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3,573,000 元()
計畫內容
1.配合國稅稽徵辦理租稅教育、宣導、服務、訓練,人民  陳情案件之管制及稅務業務研究策劃。 2.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之審查。 3.各稅案件複核、專案查核、交辦案件之調查及各核定案  件之抽查。 4.各稅之徵收、劃解、退稅暨欠稅清理。 5.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審查與各稅違章案件之查緝。 6.違章、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及各稅法規之整理、執行與  諮詢。 7.課稅資料蒐集、整理、歸戶、保管及申報收件計畫之規  劃、擬定與執行。 8.以電子作業系統處理各項業務及辦理電作資訊人力訓練  。
預期成果
1.使納稅義務人瞭解租稅法令及正確之納稅觀念,期減少  短漏報或欠稅情事發生,並藉以提高稽徵行政效率,增  裕稅收。 2.建立納稅義務人誠實自動申報及會計制度觀念,以減少  徵納雙方之紛爭。 3.提升查核品質,簡化稽徵程序,加強稽徵防杜逃漏,以  達成預算目標。 4.迅速徵起核定稅額繳交國庫,並促進課稅公平、公正,  以期改善納稅風氣。 5.鼓勵舉發逃漏稅以達公平課稅之目的。 6.合法、公平處理行政救濟案件,並對各案予以分析、研  究改進、維護稅制。 7.有效控制稅源並建立嚴謹資料保管及調案制度,作為勾  稽查審作業之良好基礎及落實便民服務之工作。 8.推動稽徵業務全面自動化,建立完整課稅資料,提高作  業品質,以發揮資訊作業效益,並供內部管理參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5 法務案件處理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稅務違章;處理民、刑事案
件;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處理及疏減訟源作業;
稅務法規之研究轉行及法令疑義之審議等工作
。
1.辦理稅務法令轉行、整理及處理民、刑事案
 件;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
 及菸酒稅之違章案件審理、行政救濟案件處
 理及疏減訟源作業;因應修正公布訴願法、
 行政訴訟法及行政程序法之施行,加強經辦
 行政救濟業務人員稅務知識及言詞辯論之能
 力及技巧等。
(1)辦理行政救濟、違章案件審理及疏減訟
  源等作業所需郵資69千元。
(2)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向地政機關等查調資
  料之規費及法院訴訟案件所需裁判費等9
  8千元。
(3)協助辦理案件查審資料、行政法院判例
  、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行政救濟案
  件復查決定書、審查報告書及相關資料
  彙總之蒐集整理、影印、繕寫、電腦登
  錄、資料處理及收文登打等僱用臨時人
  員經費1,736千元。
(4)辦理行政救濟重大案件及因公涉案所需
  延聘律師經費40千元。
(5)召開復查審議委員會等外部委員出席費1
  67千元。
(6)舉辦法令研習及業務講習講師鐘點費等2
  4千元。
(7)召開復查審議委員會、裁罰審議委員會
  及法令審議暨重大爭議案件研議委員會
  ;舉辦法令研習及業務講習會等所需相
  關費用129千元。
(8)辦理法規事務,印製各稅法令彙編、國
  稅法規輯要及行政救濟案例彙編等120千
  元。
(9)辦理納保推廣、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處
  理,印製違章及復查案件審查報告書、
  行政救濟案件各項記錄表及裁處書套版
  紙等105千元。
(10)辦理違章、行政救濟案件向金融機構查
  詢手續費及法律資料查詢運用等經費51
  千元。
(11)辦理違章、行政救濟相關業務及調查課
  稅證據與資料,列席行政法院、財政部
  法制處等有關單位及定期舉辦聯繫會、
  研討會與召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業務研
  討會等出差旅費350千元。
(12)各稅法令彙編等運費3千元。
2.辦理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證券交易
 稅、期貨交易稅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違章
 案件審理、行政救濟案件處理與疏減訟源作
 業;因應修正公布行政罰法、訴願法、行政
 訴訟法及行政程序法之施行,加強經辦業務
 人員稅務知識及言詞辯論之能力及技巧等。
(1)辦理行政救濟、違章案件審理及疏減訟
  源等作業所需郵資56千元。
(2)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向地政機關查調土地
  謄本規費及法院訴訟案件所需裁判費等9
  7千元。
(3)協助辦理各稅違章應(免)罰案例資料之
  影印、裝訂、登錄、統計整理及裁處之
  違章案例蒐集成冊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8
  11千元。
(4)協助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復查決定書、審
  查報告書及相關資料之整理、影印、登
  錄、派案及管制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1,0
  82千元。
(5)辦理行政救濟重大案件及因公涉案所需
  延聘律師經費40千元。
(6)舉辦主管業務之法令及實務講習講師鐘
  點費12千元。
(7)辦理違章案件與行政救濟業務所需之相
  關參考書籍、期刊及文具紙張等計9千元
  。
(8)召開違章裁罰審議小組所需相關費用27
  千元。
(9)辦理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印製各稅違
  章及復查案件審查報告書暨行政救濟案
  件之各項記錄表與違章案件登記簿等經
  費58千元。
(10)辦理行政救濟案件等向金融機構查詢手
  續費23千元。
(11)辦理違章調查業務及行政救濟業務訪查
  、調查課稅證據與資料,列席行政法院
  、財政部法制處等有關單位及定期舉辦
  聯繫會等出差旅費101千元。
(12)依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規定提撥檢舉
  違章漏稅舉發人之財務罰鍰獎金11,367
  千元。
16,575,000 19,962,000 -3,387,000 -16.97%
2000 業務費 5,208,000 5,224,000 -16,000 -0.31%
2009 通訊費 125,000 136,000 -11,000 -8.09%
2024 稅捐及規費 195,000 211,000 -16,000 -7.58%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629,000 3,565,000 64,000 1.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3,000 313,000 -30,000 -9.58%
2051 物品 9,000 15,000 -6,000 -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13,000 537,000 -24,000 -4.47%
2072 國內旅費 451,000 444,000 7,000 1.58%
2081 運費 3,000 3,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1,367,000 14,738,000 -3,371,000 -22.87%
4085 獎勵及慰問 11,367,000 14,738,000 -3,371,000 -2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