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0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7,250,000 元()
計畫內容
1.配合國稅稽徵辦理租稅教育、宣導、訓練、納稅服務、  人民陳情案件之管制、研究發展、規劃及考核。 2.各稅案件覆核、專案查核、交辦案件之調查及各核定案  件之抽查。 3.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申報、收件及審查作業之  規劃與執行。 4.各稅之徵收、劃解、退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移送  執行等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5.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審查與各稅違章案件之查緝。 6.違章、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檢舉人獎金之核發及各稅  法規之整理、適用疑義之研議與審議。 7.課稅資料蒐集、整理、建檔、歸戶及保管之規劃、擬定  與執行。 8.以電子作業系統處理各項業務及辦理電作資訊人力訓練  。
預期成果
1.普及租稅教育、建立誠實納稅風氣,提高納稅意願,及  精進便捷稅務措施,以營造友善租稅環境。 2.提升查核品質,簡化稽徵程序,加強防杜逃漏,促使誠  實申報,如期納稅。 3.輔導納稅義務人建立誠實申報及健全會計制度觀念,以  減少徵納雙方之紛爭,落實便民服務之工作。 4.將徵收稅款儘速繳交國庫,以利國庫調度,辦理重、溢  繳稅款之退還,以維護納稅義務人之權益。 5.辦理間接稅之稽徵及查緝作業,遏止取巧逃漏,以達公  平課稅。 6.合法、公平、審慎處理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並對各案  加以分析,研究改進,維護稅制。 7.有效掌握稅源,建立完善資料蒐集、整理及保管作業程  序,作為勾稽審查作業之良好基礎。 8.推動稽徵業務全面自動化,建立完整課稅資料,提高作  業品質,以發揮資訊作業效益,並供內部管理參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5 法務案件處理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菸酒稅
、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
稅行政救濟、違章案件處理暨相關法律事務等
工作。
1.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行政救濟案件
 及違章案件業務,違反記帳士法第34條案件
 之審理、處罰及行政救濟之擬議,稅務法令
 之整理彙編及適用疑義之研議暨刑事訴訟案
 件(不含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案件)及
 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等法務工作,所需經費
 如下:
(1)辦理行政救濟、違章案件暨國家賠償案
  件等業務所需郵資287千元。
(2)法律資料查詢運用等經費12千元。
(3)辦理行政救濟、違章案件及法規業務等
  租用事務性設備租金59千元。
(4)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向地政機關查
  調土地謄本規費及法院訴訟案件裁判費
  等30千元。
(5)協助辦理違章案件罰鍰處分書、裁罰開
  徵資料登錄、影印、裝訂及整理等僱用
  臨時人員經費590千元。
(6)協助辦理行政救濟案件相關資料影印、
  裝訂、蒐集、整理及櫃檯服務僱用臨時
  人員經費623千元。
(7)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導入外界專業意
  見,增聘復查委員會外部委員等經費176
  千元。
(8)舉辦法令研習及業務講習等講座鐘點費1
  8千元。
(9)辦理行政救濟、違章案件及法規業務等
  所需文具紙張、事務性設備耗材及工具
  書等消耗品,及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
  未達1萬元之非消耗品15千元。
(10)辦理行政救濟、違章案件及法規業務等
  ,印製法令彙編、復查報告書、營業稅
  違章下授裁處書套版紙及講習會資料等
  經費247千元。
(11)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向金融機構查
  詢資料等手續費38千元。
(12)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調查所需法院閱卷影
  印費等1千元。
(13)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出庭行準備程序、言
  詞辯論及聯繫會議等業務出差旅費86千
  元。
(14)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資料送倉庫保管等
  運費6千元。
2.辦理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
 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
 物及勞務稅行政救濟、違章處理案件及檢舉
 人獎金之核發等工作,所需經費如下:
(1)辦理行政救濟、違章案件暨檢舉人獎金
  核發等業務所需郵資195千元。
(2)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等業務租用事
  務性設備租金80千元。
(3)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向地政機關查
  調土地謄本規費及法院訴訟案件裁判費
  等52千元。
(4)協助辦理違章案件罰鍰處分書、裁罰開
  徵資料登錄、影印、裝訂及整理等僱用
  臨時人員經費364千元。
(5)協助辦理行政救濟案件相關資料影印、
  裝訂、蒐集、整理及櫃檯服務僱用臨時
  人員經費468千元。
(6)舉辦法令研習及業務講習等講座鐘點費6
  千元。
(7)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等所需文具紙
  張、事務性設備耗材及工具書等消耗品
  ,及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
  之非消耗品15千元。
(8)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等,印製復查
  報告書、行政救濟與違章案例彙編、行
  政訴訟案例及講習會資料等經費35千元
  。
(9)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向金融機構查
  詢資料等手續費6千元。
(10)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調查所需法院閱卷影
  印費等1千元。
(11)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出庭行準備程序、言
  詞辯論及聯繫會議等業務出差旅費73千
  元。
(12)依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規定核發之舉
  發人財務罰鍰獎勵金13,514千元。
16,997,000 19,714,000 -2,717,000 -13.78%
2000 業務費 3,483,000 3,213,000 270,000 8.40%
2009 通訊費 482,000 482,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2,000 12,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9,000 155,000 -16,000 -10.32%
2024 稅捐及規費 82,000 90,000 -8,000 -8.89%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045,000 1,794,000 251,000 13.9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000 206,000 -6,000 -2.91%
2051 物品 30,000 3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28,000 246,000 82,000 33.33%
2072 國內旅費 159,000 192,000 -33,000 -17.19%
2081 運費 6,000 6,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3,514,000 16,501,000 -2,987,000 -18.10%
4085 獎勵及慰問 13,514,000 16,501,000 -2,987,000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