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73,264,000 元()
計畫內容
1.配合國稅稽徵辦理租稅教育、宣導、訓練、納稅服務、
人民陳情案件之管制、研究發展、規劃及考核。
2.各稅案件覆核、專案查核、交辦案件之調查及各核定案
件之抽查。
3.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申報、收件及審查作業之
規劃與執行。
4.各稅之徵收、劃解、退稅暨欠稅清理。
5.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
及勞務稅、營業稅之審查與各稅違章案件之查緝。
6.違章、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檢舉人獎金之核發及各稅
法規之整理、適用疑義之研議與審議。
7.課稅資料蒐集、整理、建檔、歸戶及保管之規劃、擬定
與執行。
8.以電子作業系統處理各項業務及辦理電作資訊人力訓練
。
預期成果
1.普及租稅教育、建立誠實納稅風氣,提高納稅意願,並
發掘納稅服務過程中缺失,作為稅法及稅收改進參考。
2.提升查核品質,簡化稽徵程序,加強防杜逃漏,促使誠
實申報,如期納稅。
3.輔導納稅義務人建立誠實申報及健全會計制度觀念,以
減少徵納雙方之紛爭,落實便民服務之工作。
4.將徵收稅款儘速繳交國庫,以利國庫調度,辦理重、溢
繳稅款之退還,以維護納稅義務人之權益。
5.鼓勵舉發逃漏稅以達公平課稅之目的。
6.合法、公平、審慎處理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並對各案
加以分析,研究改進,維護稅制。
7.有效掌握稅源,建立完善資料蒐集、整理及保管作業程
序,作為勾稽審查作業之良好基礎。
8.推動稽徵業務全面自動化,建立完整課稅資料,提高作
業品質,以發揮資訊作業效益,並供內部管理參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0預算 | 109預算 | 109差異 | 109比例 |
|---|---|---|---|---|---|---|---|---|---|
| 01 | 納稅服務及規劃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納稅服務、租稅宣導、華僑 及外國人所得稅稽徵業務、稅務業務研究發展 、規劃設計、管制考核及各稅審查案件之複核 等工作。 1.辦理納稅服務業務之規劃、執行,稅政法令 宣導之規劃、執行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 劃、研擬、執行暨華僑及外國人所得稅稽徵 業務之規劃、收件、查核、徵收等有關服務 管理事項之工作,所需經費如下: (1)設置免費服務專線電話、便民服務語音 留言專線及推廣簡訊申報快速取件之服 務措施等電話費517千元。 (2)郵寄民眾申請之各種申報書表、文宣, 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調查表廣告回郵 ,外僑綜合所得稅核定、開徵、違章處 分、欠稅清理執行等郵資441千元。 (3)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總局及分局、稽 徵所輔導民眾申報服務叫號機系統安裝 設定測試及設備維護等經費510千元。 (4)辦理納稅服務等業務租用事務性設備租 金74千元。 (5)納稅服務隊、稅務志工保險費及公共意 外責任險等113千元。 (6)協助辦理納稅服務作業、債權人查調債 務人課稅資料、全功能櫃檯納稅服務等 業務資料整理僱用臨時人員經費3,907千 元。 (7)協助辦理綜所稅申報收件、申報書裝訂 整理、外僑櫃檯業務及電腦登錄資料整 理等僱用臨時人員經費2,434千元。 (8)辦理各項稅務及配合政府機關或公私團 體租稅教育講習等講座鐘點費162千元。 (9)辦理各項稅務新聞稿翻譯成外文置放本 局外文網站,提供外籍人士瀏覽等經費3 3千元。 (10)辦理為民服務、租稅教育、納稅服務, 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暨全功能櫃 檯作業所需文具紙張、事務性設備耗材 及工具書等消耗品,及使用年限未及2 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非消耗品464千元 。 (11)委請學生納稅服務隊協助納稅義務人申 報綜合所得稅所需車雜費等921千元。 (12)舉辦各項為民服務及租稅教育之講習會 、研討會、座談會等場地布置、教材、 布條及雜支等經費129千元。 (13)辦理學校租稅教育講座宣導等經費1千 元。 (14)刊登報章雜誌、運用廣播電台或電視托 播、網路等大眾傳播媒體辦理各項政策 宣導經費14千元。 (15)辦理所得稅申報服務,刊登公告、布條 及網路申報等經費242千元。 (16)辦理納稅服務,印製各項宣導手冊、摺 頁、海報及宣傳單等經費415千元。 (17)辦理各項大眾宣導暨配合各級政府、其 他機關及民間社團舉辦各項租稅教育宣 傳活動等經費100千元。 (18)辦理全功能櫃檯業務印製證明書用紙, 及櫃檯設施、流程圖與標示牌等設施裝 置經費603千元。 (19)配合稅法變動,適時修正題庫內容及更 新免費電話語音及傳真內容等經費10千 元。 (20)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辦理各類信箱及 為民服務意見調查,印製問卷及分析報 告暨各項評比獎狀製作等經費612千元 。 (21)依據志願服務法第16條規定,編列稅務 志工服務隊所需之交通及誤餐等經費81 6千元。 (22)辦理納稅服務聯繫等業務出差旅費34千 元。 (23)資料移送倉庫保管等運費30千元。 2.辦理本局業務方針、施政計畫及作業手冊之 彙編,研究發展工作之規劃、研析、推動及 管考與重要業務之協調及聯繫暨各稅審查案 件之複核等工作,所需經費如下: (1)郵寄各稅審查案件通知函、免稅證書及 帳證領回通知書等郵資125千元。 (2)辦理綜合規劃業務租用事務性設備租金4 5千元。 (3)協助辦理覆核管制業務、各項會議資料 及研究發展工具書籍整理與歸檔等僱用 臨時人員經費793千元。 (4)辦理內部稽核講習等講座鐘點費6千元。 (5)參加國內專業組織或學術團體之會費10 千元。 (6)辦理綜合規劃及國稅案件覆核、抽核、 內部稽核業務所需文具紙張、事務性設 備耗材及工具書等消耗品,及使用年限 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非消耗品234 千元。 (7)印製名片、局務會議紀錄合訂本及會議 資料等經費7千元。 (8)辦理國稅稽徵業務考核、聯繫會議之場 地布置、會議資料及雜支等經費110千元 。 (9)辦理各地區國稅局數位課程錄製費用等 分攤款150千元。 (10)為鼓勵同仁積極從事研究發展工作,解 決實際問題,依行政院頒布「行政院所 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要點」及「財政 部研究發展獎勵作業要點」規定,實施 本局研究發展作業經費50千元。 (11)辦理性別平等推廣業務之文宣及雜支等 經費26千元。 (12)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巡視各收件會場, 確實掌握收件作業情形及慰勉同仁作業 辛勞,並就發現之問題予以檢討改進, 俾助於提升工作績效及為民服務品質, 所需經費165千元。 (13)辦理國稅案件覆核等業務出差旅費3千 元。 (14)資料移送倉庫保管等運費4千元。 |
14,310,000 | 14,644,000 | -334,000 | -2.28% | |||
| 2000 | 業務費 | 14,310,000 | 14,644,000 | -334,000 | -2.28% | ||||
| 2009 | 通訊費 | 1,083,000 | 1,083,000 | 0 | 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510,000 | 345,000 | 165,000 | 47.83%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19,000 | 121,000 | -2,000 | -1.65% | ||||
| 2027 | 保險費 | 113,000 | 98,000 | 15,000 | 15.31%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7,134,000 | 7,369,000 | -235,000 | -3.19%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01,000 | 173,000 | 28,000 | 16.18% | ||||
| 2045 | 國內組織會費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2051 | 物品 | 698,000 | 786,000 | -88,000 | -11.2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371,000 | 4,585,000 | -214,000 | -4.67%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7,000 | 37,000 | 0 | 0.00% | ||||
| 2081 | 運費 | 34,000 | 35,000 | -1,000 | -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