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5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65,10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為一般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包括稅務風紀查察、 政風工作、人事業務、主計業務暨出納、採購及保管、文 書、檔案、印信、車輛及廳舍維護管理等事務暨其他一般 業務。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部門,使各項計畫得以順利推進,並如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文書、事務、出納及檔案管
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管理,人事管理及查核
,稅務風紀之查察及維護,政風業務等一般行
政工作,所需經費如下:
1.考試分發人員參加基礎訓練、現職人員派赴
 訓練機構參加各項訓練、研習及對在職人員
 實施教育訓練所需之交通費等36千元。
2.辦公廳舍水電費等24,778千元。
3.公務連繫所需郵資及電話費等7,696千元。
4.辦公廳舍租金38,117千元。
5.租用事務性設備及電動機車電池等租金1,28
 3千元。
6.執行稽徵業務租用非全時公務車輛租金240
 千元。
7.公務車輛牌照稅及燃料費等134千元。
8.臺北市文山區政中心大樓停車場委外經營依
 法需繳納之房屋稅19千元。
9.公務車9輛、機車17輛及辦公廳舍所需保險
 費197千元。
10.為分局、稽徵所獲核定進駐辦理都更之辦
  公廳舍,聘請專家協助檢視相關都市更新
  計畫經費290千元。
11.辦理工程採購遴聘工程督導委員,採購評
  選案及廉政會報遴聘專家學者等所需出席
  費68千元。
12.為使同仁汲取新知並注入組織新氣象,營
  造互動良好組織文化及強化公務人員永續
  發展理念,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等規定
  辦理公務人員訓練課程,聘請專家學者講
  授業務相關法規等講座鐘點費81千元。
13.購置公務所需文具紙張、事務性設備耗材
  等消耗品,及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
  1萬元之非消耗品4,792千元。
14.購置空調水電設備、冰水主機、冰卻水塔
  、緊急發電機與高低壓電器設備等保養用
  耗材,空調濾網,飲水機濾心,緊急照明
  燈具及滅火器換藥等1,350千元。
15.油料按公務車9輛及機車14輛,全年計需汽
  油19,380公升,每公升30元,共計581千元
  。
16.信義分局辦公廳舍叫號機系統佈建及電話
  移機等費用1,126千元(非消耗品88千元;
  一般事務費411千元;機械設備費461千元
  ;雜項設備費166千元)。
17.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
  點第5點及相關編列規定編列3,856千元(2
  ,000元×1,928人)。
18.辦理員工健康檢查所需經費627千元(3,50
  0元×179人)。
19.公文歸檔用各類書表、公文系統條碼、各
  式信封、公文袋及卷夾、預決算書、自行
  收納款項統一收據等印刷費986千元。
20.為應政風業務需要,辦理各項反貪倡廉活
  動所需資料印製及雜支等經費48千元。
21.購買警衛人員服裝配件等經費11千元。
22.為有效推動監察工作,掌握稅務風紀狀況
  及辦理風紀查察所需之聯繫訓練、資料蒐
  集及印製風紀宣導資料等經費36千元。
23.冷卻水塔水質處理費、生飲水檢驗、辦公
  場所噴藥消毒、蓄水池清潔、辦公環境綠
  化、標示牌、員工識別證、公款匯撥手續
  費等1,899千元(含員工協助方案80千元)
  。
24.依據建築法第77條及消防法第9條規定,辦
  理公共建築物安全檢查簽證及消防設備安
  全檢查等經費138千元。
25.辦公大樓管理、清潔及保全等經費20,682
  千元。
26.電話總機轉接聽、文書歸檔及檔案整理等
  服務費8,007千元。
27.總局及分局、稽徵所辦公廳舍、倉庫維護
  整修暨建築物公共、消防安全檢查修繕等
  經費1,056千元。
28.配合臺北市各區行政中心全年度辦公房舍
  所需保養、維護等分攤款146千元。
29.總局及分局、稽徵所汰換燈具及屈尺庫房
  整修暨中南稽徵所松江市場合署大樓漏水
  外牆鋁窗更換等經費3,948千元。
30.「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辦公廳舍室內設計
  及裝修計畫」分3年辦理,執行期程自110
  年度至112年度,本年度編列第2年工程分
  攤款等16,909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9,956
  千元;機械設備費6,953千元),其中工程
  管理費係按111年度工程進度及應分攤比例
  計算3,281千元×61.05%×11.631%=233千
  元。
31.配合臺北市大安區行政中心廣場地坪整修
  工程分攤款等3,891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
  係按111年度工程進度及應分攤比例計算22
  5千元×100%×35.01%=79千元。
32.配合臺北市市場處松江市場合署大樓頂樓
  防水工程分攤款等1,463千元。
33.車輛養護費依規定標準編列465千元。
34.辦公器具養護費174千元,按職員1,602人
  ,聘用8人,約僱280人,合計1,890人,每
  人每年92元計列。
35.辦公大樓電梯、中央冷氣空調、水電、機
  電、消防等設備保養及維護費7,983千元。
36.配合臺北市各區行政中心全年度設施及機
  械設備保養、維護等分攤款1,091千元。
37.配合臺北市文山區行政中心附屬大樓3部電
  梯更新工程分攤款等987千元,其中工程管
  理費係按111年度工程進度及應分攤比例計
  算287千元×100%×10.04%=29千元。
38.配合臺北市內湖行政大樓牆面防火填塞工
  程分攤款等21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係按1
  11年度工程進度及應分攤比例計算16千元
  ×100%×3.38%=1千元。
39.配合志清大樓3組空調主機更新分攤款等66
  4千元。
40.以融資租賃方式汰換總局及分局、稽徵所
  電話交換機系統1,991千元(設施及機械設
  備養護費440千元;機械設備費1,551千元
  )。
41.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所需出差旅費200千元。
42.舊年度檔案移送倉庫等搬遷運費720千元。
43.局長1人及分局長4人特別費374千元。
44.總局辦公大樓中央監控設備汰換工程等經
  費8,556千元。
45.汰購撕切表機1臺500千元、電動打孔機3臺
  85千元、叫號機1臺55千元、跑馬燈顯示器
  1臺34千元,合計674千元。
46.汰購AED13臺975千元、冷氣機7臺429千元
  、空氣清淨機8臺229千元、電動釘書機9臺
  251千元、碎紙機8臺185千元、監視系統4
  臺116千元、自動關防簽名蓋章機1臺99千
  元、影印機1臺72千元、傳真機2臺53千元
  及其他雜項設備等經費53千元,合計2,462
  千元。
47.退休退職人員96人三節慰問金,每人每年6
  千元,合計576千元。
171,429,000 202,571,000 -31,142,000 -15.37%
2000 業務費 150,030,000 146,843,000 3,187,000 2.17%
2003 教育訓練費 36,000 36,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24,778,000 25,008,000 -230,000 -0.92%
2009 通訊費 7,696,000 7,484,000 212,000 2.8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9,640,000 42,531,000 -2,891,000 -6.80%
2024 稅捐及規費 153,000 154,000 -1,000 -0.65%
2027 保險費 197,000 198,000 -1,000 -0.5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39,000 123,000 316,000 256.91%
2051 物品 6,811,000 6,682,000 129,000 1.93%
2054 一般事務費 36,701,000 34,995,000 1,706,000 4.8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460,000 16,660,000 3,800,000 22.8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39,000 634,000 5,000 0.79%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186,000 11,012,000 174,000 1.58%
2072 國內旅費 200,000 198,000 2,000 1.01%
2081 運費 720,000 754,000 -34,000 -4.51%
2093 特別費 374,000 374,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0,823,000 55,116,000 -34,293,000 -62.22%
3020 機械設備費 18,195,000 19,696,000 -1,501,000 -7.62%
3035 雜項設備費 2,628,000 10,615,000 -7,987,000 -75.24%
4000 獎補助費 576,000 612,000 -36,000 -5.88%
4085 獎勵及慰問 576,000 612,000 -36,000 -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