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1,140,000 元()
計畫內容
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提高國庫資金運用成效,以 健全國庫管理;精進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確保庫款支付安 全,提升服務品質;強化債務管理,健全各級政府財政; 協助改善地方財政,提升地方財政自主;強化公股管理, 維護國庫權益;強化菸酒市場產銷機制,提升菸酒業務管 理效能;國庫業務資訊應用環境、服務及資通安全之策略 規劃、執行、推動與管理;檢討公益彩券發行管理法制, 宣導公益彩券核心價值。
預期成果
1.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 2.靈活國庫調度管理,充分支應政務所需。 3.辦理中央政府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1)嚴密預算管制,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2)推動支付管制資料電腦自動化處理機制,以提升支     付作業效能,達節能減碳與文書減量等目標。   (3)精進集中支付作業方式,以提升服務品質,落實政     府電子化政策,確保與提升國庫集中支付安全、效     率、效能及服務。 4.依據公共債務法規,按月監管各級政府舉借狀況,以落  實對公共債務之監督管理。 5.賡續推動定期適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促進資本市場發  展。並透過債務基金償還中央政府到期債務,以調整債  務結構,平衡代際負擔。 6.提升地方財政適足性及自主性,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  。   7.持續進行公股股權管理業務,以促進公股事業強化公司  治理及風險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增進國庫權益。 8.強化菸酒管理效能,提升國內產製水平。   (1)健全菸酒市場秩序,加強菸酒法令之宣導推廣。   (2)強化菸酒查緝機制,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3)賡續辦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維護消費者健康。   (4)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強化酒品衛生。 9.推動國庫資訊系統現代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強  化庫政資訊管理功能。 10.促進公益彩券發行管理之合理化,提升公益彩券形象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7 私劣菸品查緝作業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
三總隊、財政部關務署及國庫署)及地方查緝
機關辦理私劣菸品查緝相關事宜所需經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96千元:培訓緝菸犬人員所需經
 費。
2.通訊費930千元:
(1)辦理菸品稽查等業務,加強與各查緝單
  位、法院等相關單位業務聯繫及寄發違
  章案件處分書所需之公務電話聯繫、郵
  件傳遞及網路通訊等費用894千元。
(2)電話費36千元:0800受方付費全區檢舉
  專線電話通話費。
3.資訊服務費9,315千元(菸品分攤部分):
(1)硬體設備維護費600千元。
(2)資訊系統維護費5,494千元:菸酒暨進口
  酒類查驗管理查緝資訊系統維護。
(3)Weblogic等系統軟體授權更新800千元。
(4)菸酒管理、查緝暨進口酒類查驗系統技
  術服務739千元。
(5)菸酒管理系統異地備援服務1,682千元。
4.其他業務租金2,135千元:
(1)查緝私劣菸品所需運送緝菸犬車輛租賃
  費用371千元。
(2)偵辦私劣菸品案件所需之事務機器、偵
  蒐器材及車輛等租賃費用1,764千元。
5.稅捐及規費23千元: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所需
 牌照稅及燃料費。
6.保險費14千元: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所需保險
 費。
7.兼職費36千元:依據「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
 督導小組設置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
 支給要點」,支付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督導
 小組委員6人兼職費。(菸品分攤部分)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7千元:辦理菸品辨識
 、查緝教育訓練講師鐘點費,及通譯鐘點費
 等。
9.物品2,445千元:
(1)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相關耗材及查緝
  相關用品等361千元。
(2)辦理查緝走私菸品所需刑事資料處理、
  拍照、蒐證、錄音及錄影等材料費680千
  元。
(3)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所需文具、紙張
  等費用200千元。
(4)培訓菸品緝私犬所需清潔消毒、訓練等
  物品、營養保健品及飼料等費用829千元
  。
(5)辦理入境旅客查緝私菸及查驗貨櫃所需
  文具、紙張等費用229千元。
(6)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油料費146千元:按查
  緝菸品車輛全年度計需汽油4,800公升,
  每公升以30.4元編列。
10.一般事務費54,742千元:
(1)透過電台及報章雜誌等媒體廣告及印刷
  品、宣導品、廣告看版等,適時宣導俾
  益菸品查緝業務之推展所需經費1,500千
  元。
(2)舉辦公聽會、座談會、菸品稽查研討及
  教育訓練等所需資料印製費、場地費及
  雜支等350千元。
(3)偵辦私劣菸品案件情報諮詢及相關工作
  費用等402千元。
(4)為宣導民眾拒絕購買私劣菸品及加強預
  防走私情資來源及布置管道等,購置預
  防走私犯罪宣導品予一般民眾及貨櫃場
  (站)相關業者等所需經費500千元。
(5)培訓菸品緝私犬執行及訓練用特殊服裝
  及配備、犬隻健檢醫療及犬隻業務宣導
  等費用1,621千元。
(6)私劣菸品拍照、檢驗、鑑定等費用100千
  元。
(7)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基本及異動資料
  之建檔及更新、檔案管理及菸品業者清
  查作業等人力委外所需經費4,992千元。
(8)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計畫考核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績效優良予以獎勵所需經
  費12,800千元。(菸品分攤部分)
(9)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所需吊櫃及銷燬處理
  費用等266千元。
(10)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
  法」規定應核發緝獲菸品之獎勵金32,2
  11千元。(查緝機關部分)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00千元:查緝特殊
  用途車輛所需養護費用。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2千元:培訓菸品
  緝私犬相關訓練設施所需養護費用。
13.國內旅費2,230千元:
(1)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菸品查緝業務
  所需差旅費100千元。
(2)不定期稽查抽檢菸品製造業者及進口業
  者所需差旅費100千元。
(3)出席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相關菸品稽查
  業務會議所需差旅費200千元。
(4)辦理私劣菸品刑事偵查案件所需差旅費7
  92千元。
(5)辦理查緝私劣菸品差旅費1,038千元。
14.資訊軟硬體設備費3,047千元:
(1)硬體購置費1,907千元:伺服器等相關經
  費。
(2)軟體購置費1,140千元:
<1>主機負載平衡器軟體360千元。
<2>網路流量管理軟體780千元。
15.對地方政府之特定補助120,175千元:依「
  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
  品稅捐逃漏經費運用要點」規定之比率權
  數分配予各地方政府,分配情形為:
(1)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66,173千元。
(2)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50,815千元。
(3)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3,187千元。
16.獎勵及慰問21,450千元:依據「檢舉或查
  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緝
  獲菸品之獎勵金。(檢舉人部分)
216,987,000 220,850,000 -3,863,000 -1.75%
0200 業務費 72,315,000 72,681,000 -366,000 -0.50%
0201 教育訓練費 96,000 96,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930,000 930,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9,315,000 8,343,000 972,000 11.65%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135,000 2,009,000 126,000 6.27%
0221 稅捐及規費 23,000 23,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14,000 14,000 0 0.00%
0241 兼職費 36,000 36,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7,000 236,000 1,000 0.42%
0271 物品 2,445,000 2,720,000 -275,000 -10.11%
0279 一般事務費 54,742,000 56,192,000 -1,450,000 -2.58%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0,000 60,000 40,000 66.67%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000 5,000 7,000 140.00%
0291 國內旅費 2,230,000 2,017,000 213,000 10.56%
0300 設備及投資 3,047,000 4,977,000 -1,930,000 -38.78%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047,000 4,977,000 -1,930,000 -38.78%
0400 獎補助費 141,625,000 143,192,000 -1,567,000 -1.09%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6,173,000 70,110,000 -3,937,000 -5.62%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0,815,000 48,246,000 2,569,000 5.32%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3,187,000 3,386,000 -199,000 -5.88%
0475 獎勵及慰問 21,450,000 21,45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