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23,217,000 元()
計畫內容
1.發行晶片護照,便利國人海外商旅。 2.提升本局全球資訊網及資安設備功能。 3.領務資訊電腦化之處理。 4.出國視察駐外館處領務及講習業務。 5.一般性領務業務及分支機構業務處理。
預期成果
1.發行晶片護照與國際接軌,提升我國護照之國際公信力  ,加強護照防偽功能及品質,便利國人持照通關。 2.加強簽證及文件證明防偽功能,以提升駐外館處簽證及  文件證明之公信力。 3.簡化並辦理護照、簽證、各項文件證明等領務業務。 4.督導駐外館處及分支機構加強領務服務功能。 5.確保領務資訊各系統順利運作製發並符合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4 加強領務服務工作 本計畫編列:
1.本局領事事務法律諮商、製作APEC商務旅行
 卡及領務用章戳等經費計需3,180千元。
2.委託戶政事務所代辦業務計需44,679千元。
3.加強為民服務政策、海外旅遊安全資訊宣導
 及發送國際漫遊關懷簡訊等經費計需6,347
 千元。
4.為民服務品質調查與白皮書印製、替代役費
 用、志工服務交通補助費、國會及領務聯絡
 經費等計需1,549千元。
5.本局赴各分支機構視察、辦理行動領務及至
 其他機關洽公等旅費計需547千元。
6.本局視業務實際需要不定期派員至駐外館處
 查核或督導領事業務作業並協助處理相關事
 宜計需旅費1,037千元。
7.派員赴駐外館處建置領務資訊系統及教育訓
 練等旅費計需1,080千元。
8.派員參加國際會議及護照防偽業務考察旅費
 計需578千元。
9.公務運輸費用及短程洽公車資計需140千元
 。
10.駐外館處汰換文件證明用鋼印機等計需70
  千元。
59,207,000 55,127,000 4,080,000 7.40%
0200 業務費 59,137,000 54,827,000 4,310,000 7.86%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20,000 1,800,000 -180,000 -10.00%
0251 委辦費 44,679,000 40,042,000 4,637,000 11.58%
0271 物品 1,464,000 1,001,000 463,000 46.25%
0279 一般事務費 7,896,000 8,979,000 -1,083,000 -12.06%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6,000
0291 國內旅費 547,000 167,000 380,000 227.54%
0293 國外旅費 2,695,000 2,695,000 0 0.00%
0294 運費 100,000 100,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40,000 43,000 -3,000 -6.98%
0300 設備及投資 70,000 300,000 -230,000 -76.67%
0319 雜項設備費 70,000 300,000 -230,000 -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