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6-外交部單位預算案(第1冊)-單位預算案第72頁
預算機關
外交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58,726,000 元()
計畫內容
積極辦理一般駐外使領、經濟、文化、觀光、僑務、科學 、文化中心、醫療衛生推廣、原子能科學、金融、漁業等 業務,發揮整體外交功能,加強與友我國家友好關係。
預期成果
鞏固邦誼及促進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並充分發揮 保僑、護僑之功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1 駐外漁業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漁業單位(經費未統籌)(亞
洲地區2個單位)協助處理涉外漁業相關事務,
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永續經營遠洋漁
業產業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7,696千元
,其內容如下:
1.辦公室等租金588千元。
2.各項保險費等90千元。
3.物品、耗材、清潔、印刷及資料蒐集等998
 千元。
4.辦公器具養護費等2千元。
5.辦理內外互調8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6,
 018千元。
7,696,000
0200 業務費 7,696,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88,000
0231 保險費 90,000
0271 物品 40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676,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000
0293 國外旅費 4,9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