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19,000 元()
計畫內容
充實警用車輛。
預期成果
提升員警執勤能力,維護社會治安。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1 | 交通及運輸設備 | 警政發展方案(第2期)-充實警用車輛計畫 ,係奉行政院103年11月3日院臺法字第103015 2514號函核定,並經行政院104年4月20日院臺 法字第1040019948號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 經費807,795千元,分4年辦理,104年度已編 列148,87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59,94 6千元,除分別於「警務管理」科目項下編列3 ,462千元、「保安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91 ,165千元、「國道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48 ,120千元、「刑事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12 ,180千元外,另本科目項下編列汰換勤務車7 輛4,830千元及偵防機車3輛189千元,共計5,0 19千元。 |
5,019,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5,019,000 | ||||
| 0305 | 運輸設備費 | 5,01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