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分支計畫:
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19,000 元()
計畫內容
充實警用車輛。
預期成果
提升員警執勤能力,維護社會治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警政發展方案(第2期)-充實警用車輛計畫
,係奉行政院103年11月3日院臺法字第103015
2514號函核定,並經行政院104年4月20日院臺
法字第1040019948號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
經費807,795千元,分4年辦理,104年度已編
列148,87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59,94
6千元,除分別於「警務管理」科目項下編列3
,462千元、「保安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91
,165千元、「國道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48
,120千元、「刑事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12
,180千元外,另本科目項下編列汰換勤務車7
輛4,830千元及偵防機車3輛189千元,共計5,0
19千元。
5,019,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5,019,000
0305 運輸設備費 5,0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