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5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43,913,000 元()
計畫內容
1.犯罪資料及指紋分析電腦化。 2.國際刑警組織聯繫及偵防涉外案件。 3.爆炸物案件現場採證與蒐證工作訓練。 4.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 5.強化通訊監察設施業務。 6.充實刑事警察設備。
預期成果
1.提升斷絕毒品供給成效。 2.阻絕詐欺犯罪源頭。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3 國際刑警組織聯繫及偵防涉外案件 本計畫係辦理國際犯罪情報蒐集、傳遞及運用
,偵辦國內重大涉外案件並協助國際刑警組織
會員國各種調查事項,並加強國際刑警聯繫、
合作,以維護社會治安所需經費11,760千元,
包括:
1.參加日本警察廳刑事局及國際協力機構(JIC
 A)舉辦國際緝毒研討會訓練費199千元。
2.邀請協助緝捕國外逃犯有功國家警察首長訪
 華暨接待外國來訪警察、情治單位外賓及情
 治單位聯繫接待費722千元。
3.派駐外刑事聯絡官警務交流、刑案佈建、偵
 防涉外案件工作費及翻譯秘書經費3,240千
 元。
4.偵辦涉外案件工作人員旅費54千元。
5.參加跨國組織犯罪及恐怖主義國際會議旅費
 297千元、參加亞太防制洗錢會議年會旅費5
 5千元、參加美國運動安全年會旅費205千元
 ,共計557千元。
6.警政高層首長出訪日本及韓國並深化警政合
 作關係旅費195千元、警政高層首長出訪越
 南及菲律賓並深化警政合作關係旅費183千
 元,共計378千元。
7.赴國外查緝押解人犯、偵辦跨國刑案及執行
 共同打擊犯罪派員等出國旅費1,018千元。
8.強化跨國打擊犯罪成效主動出擊赴國外洽談
 跨國合作、追緝外逃通緝犯及偵辦刑案派員
 等出國旅費1,628千元。
9.赴國外偵辦跨境電信詐欺相關案件派員等出
 國旅費3,092千元。
10.派駐菲律賓及馬來西亞之聯絡官辦理返國
  調職及赴任人員所需機票費、裝費及搬運
  費等872千元。
11,760,000 13,806,000 -2,046,000 -14.82%
2000 業務費 11,76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9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81,000
2072 國內旅費 54,000
2078 國外旅費 7,4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