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48,587,000 元()
計畫內容
加強教育訓練、提升應勤能力,精實武器裝備保養、支援 治安勤務、查緝走私、貨櫃安全業務、維護政府各機關、 首長駐衛安全勤務及保安警察勤務管理等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員警各項訓練計畫,提升員警執勤能力及專業技能  ,迅速支援各種緊急任務,調派協助各縣市警察局執行  勤務,維護社會安寧。 2.推動反仿冒、保護智慧財產權、統合協調光碟廠聯合查  核工作及檢調相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以快速有效執行查  緝仿冒盜版業務,降低我國侵權犯罪,進而提升我國國  際形象。 3.加強貨櫃安全檢查,提升貨櫃案件破獲率、進口貨櫃落  地檢查查獲率及貨櫃相關業者對安檢工作服務滿意度。 4.確保拱衛對象及中央機關、駐華使領館(邸)之安全。 5.辦理各派駐機關安全維護及協助執行國家公園、森林、  水資源、野生動物等各項國土環境資源及自然保育工作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4 保四機動警力及訓練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8,751千元
 ,包括:
(1)人事費2,794千元:員工超時加班費1,85
  8千元,值班費936千元,共計2,794千元
  。
(2)業務費5,294千元:
<1>現職員警進修學分補助費40千元。
<2>公務車輛牌照稅131千元,無線電機證
  照費、頻率使用費105千元,驗車規費
  、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176千元,共計
  412千元。
<3>公務車輛保險費467千元,辦公廳舍保
  險費27千元,共計494千元。
<4>公務車輛油料費652千元,發電機等油
  料費10千元,共計662千元。
<5>購置廚房、餐廳、辦公器具、數位話
  機等非消耗性器具經費111千元。
<6>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布置、
  清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447千元,辦理
  員工文康活動費869千元及健康檢查費
  32千元,共計1,348千元。
<7>房屋建築修繕費437千元。
<8>公務車輛養護費1,118千元。
<9>辦公器具養護費59千元。
<10>營區大門、水井、高壓電力站、抽水
  設備、電梯、冷氣機及訓練設施等維
  修費338千元。
<11>辦理出席各項會議及各項行政業務等
  旅費122千元。
<12>公務車輛過路費23千元。
<13>首長特別費130千元。
(3)獎補助費663千元:
<1>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補貼333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30千元。
2.辦理機動警力訓練、管理、應勤及兵役替代
 役訓練等業務所需經費71,386千元,包括:
(1)人事費1,190千元:機動警力訓練演習及
  檢測績優等獎勵金1,190千元。
(2)業務費13,755千元:
<1>各項技能訓練費24千元。
<2>辦公廳舍水費544千元,電費3,090千
  元,燃料費390千元,共計4,024千元
  。
<3>依據本總隊「107年替代役實施計畫」
  ,進用替代役役男144人協助營區警衛
  及防處聚眾活動,維護營區安全工作
  及防制滋擾抗爭事件,所需水費22千
  元,電費391千元,沐浴燃料費131千
  元,訓練鐘點費182千元,鋼碗筷等12
  千元,替代役訓練教材、印刷及各項
  雜支45千元,退役返鄉旅費36千元,
  共計819千元。
<4>處理公務所需郵資、電話費273千元,
  數據通訊費225千元,共計498千元。
<5>公文系統維護費230千元,其他電腦設
  備養護費352千元,共計582千元。
<6>常年教育訓練、專業訓練鐘點費及其
  他等各項訓練班鐘點費329千元。
<7>辦理員警常年教育訓練及各種專業訓
  練、製作案例教育教材、圖表、各種
  表冊等材料及文具紙張186千元。
<8>通訊、刑事、消防等訓練材料費及滅
  火器補充藥劑費等58千元。
<9>各級隊應勤、訓練用非消耗性器材227
  千元。
<10>辦理「精實警察制服方案」-新式警
  察制服換裝6,511千元。
<11>執行各項專案勤務暨特勤訓練費用70
  千元。
<12>柔道、跆拳及其他各種教育、訓練、
  講習、競賽等費用85千元。
<13>提升警察游泳能力訓練、檢測及活動
  等費用43千元。
<14>員警訓練活動文康器材及報章雜誌費
  等89千元。
<15>無線電機及有線電話養護費15千元,
  各式訓練槍械器材養護費11千元,防
  護衣(盔)養護費12千元,保安特種
  裝備養護費39千元,共計77千元。
<16>業務督導、考核及參加各項訓練、講
  習等旅費88千元。
<17>勤務車輛過路費45千元。
(3)設備及投資56,441千元:
<1>行政大樓、和平樓、精誠樓及忠孝樓
  等耐震補強工程43,270千元。
<2>汰換抽水馬達7台142千元及擴音設備1
  組(含主機1台、喇叭1對)80千元,合
  計222千元。
<3>警政發展方案(第2期)-充實警用車
  輛計畫,係奉行政院103年11月3日院
  臺法字第1030152514號函核定,並經
  行政院104年4月20日院臺法字第10400
  19948號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
  588,411千元,分4年辦理,104至106
  年度已編列455,591千元,本年度續編
  最後1年經費132,820千元,分別於「
  警務管理」科目項下編列11,530千元
  、「保安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67,
  937千元、「國道警察業務」科目項下
  編列34,650千元、「刑事警察業務」
  科目項下編列11,565千元、「交通及
  運輸設備」科目項下編列7,138千元,
  其中本分支計畫編列汰換大型警備車
  (40人座)3輛12,600千元。
<4>汰換電熱水器4台80千元、冰溫熱飲水
  機3台75千元、彩色多功能事務機2台1
  94千元,共計349千元。
80,137,000 41,380,000 38,757,000 93.66%
0100 人事費 3,984,000 4,156,000 -172,000 -4.14%
0111 獎金 1,190,000 1,190,000 0 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2,794,000 2,966,000 -172,000 -5.80%
0200 業務費 19,049,000 16,475,000 2,574,000 15.62%
0201 教育訓練費 64,000 64,000 0 0.00%
0202 水電費 4,568,000 5,079,000 -511,000 -10.06%
0203 通訊費 498,000 553,000 -55,000 -9.95%
0215 資訊服務費 582,000 809,000 -227,000 -28.06%
0221 稅捐及規費 412,000 458,000 -46,000 -10.04%
0231 保險費 494,000 549,000 -55,000 -10.02%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11,000 568,000 -57,000 -10.04%
0271 物品 1,244,000 1,402,000 -158,000 -11.27%
0279 一般事務費 8,203,000 3,773,000 4,430,000 117.41%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37,000 485,000 -48,000 -9.9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77,000 1,308,000 -131,000 -10.02%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15,000 947,000 -532,000 -56.18%
0291 國內旅費 246,000 274,000 -28,000 -10.22%
0294 運費 68,000 76,000 -8,000 -10.53%
0299 特別費 130,000 130,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56,441,000 20,078,000 36,363,000 181.11%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3,270,000 10,743,000 32,527,000 302.77%
0304 機械設備費 222,000 151,000 71,000 47.02%
0305 運輸設備費 12,600,000 7,131,000 5,469,000 76.69%
0319 雜項設備費 349,000 548,000 -199,000 -36.31%
0400 獎補助費 663,000 671,000 -8,000 -1.19%
0454 差額補貼 333,000 305,000 28,000 9.18%
0475 獎勵及慰問 330,000 366,000 -36,000 -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