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52,017,000 元()
計畫內容
1.強化警備應變措施、社會治安維護及國際警察合作。2.
加強交通安全維護,提升交通執法品質。3.端正警察風紀
與激勵員警士氣及強化各警察單位內部管理。4.強化警用
裝備及廳舍維護等後勤業務,以提升執勤能量。5.強化警
政婦幼安全及推動社區治安工作。6.推行本署警察業務管
理工作,促進各項業務達成。7.落實警察教育訓練各項工
作,強化心理輔導行政業務工作。8.建立電子化、網路化
政府,以提升員警工作效率及為民服務品質。
預期成果
1.強化治安治理提升警察學能,精進偵防能量打造安全環
境,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2.落實執行警察各項教育訓
練,提升員警執法能力,強化員警執勤要領與遭遇臨場狀
況之處置及應變能力,確保執勤安全。3.強化港口、機場
安檢業務工作,提升突發狀況之應變處置能力,以維社會
治安與國家安全。4.統合資源運用以達最佳配置,適時支
援各項警政計畫執行。5.適應警政需要、簡化辦公室作業
及改善警察機關環境,以提升員警士氣。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106預算 | 106差異 | 106比例 |
|---|---|---|---|---|---|---|---|---|---|
| 01 | 強化警備應變措施、社會治安維護及國際警察合作 | 1.辦理警備、警衛、警戒、擴大臨檢、加強重 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槍砲、彈藥、刀械管 制、督導事項,機動保安警力之調遣配備事 項,義勇警察及山地義勇警察編組訓練、管 理、運用之規劃,所需人事費437,691千元 ,業務費34,257千元,合共471,948千元, 包括: (1)推行守望相助及槍砲彈藥刀械管理工作 績優獎勵金5,252千元。 (2)義勇警察編訓工作績優獎勵金3,500千元 。 (3)山地治安維護、山地警備治安、山地義 警組訓及山地管制業務等獎勵金1,914千 元。 (4)辦理反恐怖行動及維護社會秩序績優獎 勵金3,539千元。 (5)警察機關執行大型活動或重要勤務人員 獎勵金398,341千元。 (6)慶典期間警衛安全維護勤務所需車輛場 地租費、誤餐費及教官鐘點費等535千元 。 (7)辦理山地義警常訓、山難工作、治安維 護組訓、警備演習及警備治安等所需工 作經費3,247千元。 (8)辦理107年度替代役守望相助社區巡守實 施計畫,預計進用替代役1,472人,以利 協助各縣市社區安全維護,所需專業訓 練費用2,119千元。 (9)義勇警察編訓工作經費45千元。 (10)辦理維護社會秩序勤務所需各項業務費 7,287千元。 (11)辦理守望相助協勤及座談會等各項業務 費211千元。 (12)開設各項治安專案指揮所工作人員誤餐 費172千元。 (13)辦理反恐專案工作講習、督導訪視等所 需業務費250千元。 (14)槍砲彈藥刀械收購及銷毀等所需業務費 324千元。 (15)擴大臨檢及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 ,所需人事費25,145千元,業務費18,4 41千元,共計43,586千元,包括: <1>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績優獎勵 金9,620千元。 <2>擴大臨檢工作績優獎勵金15,525千元 。 <3>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等工作所需各 項業務費9,644千元。 <4>執行擴大臨檢及勤務督導工作所需各 項業務費8,797千元。 (16)督導各警察機關勤務工作及探訪民力等 各項業務加菜慰勞金700千元。 (17)出國考察大型活動維安、反恐作業協調 、關鍵基礎設施防護等事項所需旅費10 7千元。 (18)警察機關辦理重大人為危安事件實警演 練經費819千元。 2.辦理外國元首、重要官員及特殊重要人士訪 華、國際會議及駐華使領館機構安全維護之 規劃、督導及執行事項,促進國際警察合作 、訪問、交流及其他有關外事警察業務等事 項,所需人事費1,384千元,業務費2,485千 元,合共3,869千元,包括: (1)涉外案件處理績優工作獎勵金451千元、 外事治安資訊蒐集處理工作獎勵金933千 元。 (2)英語及其他語文、僑防專精、新進人員 、查緝非法外來人口、國(外)賓訪華隨 扈警衛等涉外工作訓練講習費815千元。 (3)派員赴美國聯邦調查局學院進修57千元 。 (4)涉外工作長途及國際電報(話)、外語文 件通譯及核稿費21千元。 (5)參加國際警察組織會費30千元。 (6)外國元首及重要外賓訪華安全維護工作 及接待等經費528千元。 (7)外事工作調查費用721千元。 (8)涉外案件調查工作、外國元首及重要外 賓訪華、外國使領館及外國駐華機構安 全維護等相關外事業務所需經費64千元 。 (9)出席國際警察首長協會第125屆年會旅費 249千元。 3.辦理社會治安調查、密碼管制、輔導民營事 業機構安全防護、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與 在臺期間非法行為活動調查及機場、港口安 檢工作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所需人 事費7,599千元,業務費5,568千元,合共13 ,167千元,包括: (1)社會治安維護調查工作績優獎勵金4,519 千元。 (2)辦理治安資訊蒐集工作績優獎勵金1,447 千元。 (3)機場、商港貨櫃安檢諮詢工作獎金1,633 千元。 (4)辦理綿密保防工作網脈、密碼管制業務 、輔導與聯繫民營事業機構安全防護工 作及保防業務講習等所需各項業務費377 千元。 (5)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清查工作費11千 元。 (6)運用民力協助社會治安維護調查工作之 訓練、調查等費用2,699千元。 (7)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停(居)留之非法行為 調查工作費、執行訪視與查驗大陸地區 人民來臺觀光活動業務工作費及治安資 訊人員工作費等444千元。 (8)檢查督考保防及安檢工作等業務費379千 元。 (9)機場、商港及貨櫃等業務講習經費366千 元。 (10)機場、商港與貨櫃應變演訓及偵測經費 (含平安演習、港安演訓、櫃安演習、 檢安偵測等)898千元。 (11)安檢及緝私情報諮詢工作費96千元。 (12)聯合查贓及緝私工作費157千元。 (13)安檢相關事業單位聯繫作業費141千元 。 |
488,984,000 | 93,797,000 | 395,187,000 | 421.32% | |||
| 0100 | 人事費 | 446,674,000 | 48,333,000 | 398,341,000 | 824.16% | ||||
| 0111 | 獎金 | 446,674,000 | 48,333,000 | 398,341,000 | 824.16% | ||||
| 0200 | 業務費 | 42,310,000 | 45,464,000 | -3,154,000 | -6.94%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3,192,000 | 3,415,000 | -223,000 | -6.53% | ||||
| 0203 | 通訊費 | 54,000 | 60,000 | -6,000 | -1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92,000 | 435,000 | -43,000 | -9.89% | ||||
| 0261 | 國際組織會費 | 30,000 | 30,000 | 0 | 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37,314,000 | 40,107,000 | -2,793,000 | -6.96% | ||||
| 0291 | 國內旅費 | 972,000 | 1,049,000 | -77,000 | -7.34% | ||||
| 0293 | 國外旅費 | 356,000 | 368,000 | -12,000 | -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