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50,563,000 元()
計畫內容
1.強化警備應變措施、社會治安維護及國際警察合作。2.
加強交通安全維護,提升交通執法品質。3.端正警察風紀
及強化各警察單位內部管理。4.強化警用裝備、車輛等後
勤業務,以提升執勤能量。5.強化警政婦幼安全及推動社
區治安工作。6.推行本署警察業務管理工作,促進各項業
務達成。7.落實警察教育訓練各項工作,強化心理輔導行
政業務工作。8.建立電子化、網路化政府,以提升員警工
作效率及為民服務品質。
預期成果
1.強化治安治理提升警察學能,精進偵防能量打造安全環
境,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2.落實執行警察各項教育訓
練,提升員警執法能力,強化員警執勤要領與遭遇臨場狀
況之處置及應變能力,確保執勤安全。3.強化港口、機場
安檢業務工作,提升突發狀況之應變處置能力,以維社會
治安與國家安全。4.統合資源運用以達最佳配置,適時支
援各項警政計畫執行。5.適應警政需要、簡化辦公室作業
及改善警察機關環境,以提升員警士氣。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3 | 端正警察風紀及強化各警察單位內部管理 | 本計畫係辦理勤務督察、維護警察風紀、改善 員警服務態度、員警考核評鑑之規劃、督導、 考核事項,政風興革建議、考核獎懲、採購案 件之監辦及政風業務之督導及考核事項,激勵 員警士氣及員工因公傷亡、殘疾慰問及急難濟 助之規劃、執行事項,所需人事費111,487千 元,業務費8,532千元,獎補助費117,422千元 ,合共237,441千元,包括: 1.端正警察風紀工作績優獎勵金4,776千元。 2.特種勤務績優獎勵金721千元。 3.警察風紀探訪工作績優獎勵金609千元。 4.基層員警工作績優獎勵金50,000千元。 5.執行政風查處及預防工作績優獎勵金569千 元。 6.端正政風樹立廉潔工作獎勵金770千元。 7.警察人員危勞職務降齡命令退休特別給付金 31,245千元。 8.員工因公傷亡、殘疾慰問及急難濟助工作, 所需人事費6,206千元,獎補助費13,422千 元,共計19,628千元,包括: (1)警察人員因公傷殘殉職退撫差額、在職 子女教養金及醫療照護金6,206千元。 (2)警察人員因公傷殘殉職非在職子女教養 金8,172千元及醫療照護、安置就養金3, 528千元。 (3)因公殉職、死亡員警遺族與因公殘廢員 警春節特別慰問金及因公殉職員警遺族 警察節專案特別慰問金1,722千元。 9.警察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殉職慰問金16,591千 元。 10.辦理警紀案例教育、督察幹部講習及彙編 員警警馨情等所需各項業務費382千元。 11.執行警察紀律案件探訪及調查工作費1,071 千元。 12.勤務督導、警察案件調查、考核評鑑及靖 紀組探查等所需各項業務費1,077千元。 13.辦理模範警察、眷屬等表揚活動及警察節 各項競賽等所需業務費1,561千元。 14.辦理督察會報所需各項業務費60千元。 15.指形機系統及差勤電子表單系統保養維護 費179千元。 16.警察榮譽紀念章、警察獎章及益群獎章製 作費等904千元。 17.退休人員紀念品、聯誼活動等經費724千元 。 18.辦理警察公墓祭典及授階等各項活動所需 經費315千元。 19.督導各警察機關勤惰管理及辦理因公殉職 員警遺族慰問金作業等經費146千元。 20.辦理警察人事人員講習所需業務費221千元 。 21.辦理政風相關工作通聯費144千元。 22.辦理廉政會報、廉政民意調查、廉政研究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廉政志工及政風法 令等會議及教育訓練講習經費572千元。 23.辦理政風調查案件所需各項業務費1,082千 元。 24.模範政風人員表揚活動工作費94千元。 25.補助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 力安全基金辦理因公執行勤務死亡遺族生 活照護計畫、傷殘人員醫療計畫及生活急 難救助計畫等工作所需經費100,000千元。 26.捐助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照護 輔助退休員警工作經費4,000千元。 |
237,441,000 | |||
| 0100 | 人事費 | 111,487,000 | ||||
| 0111 | 獎金 | 57,445,000 | ||||
| 0121 | 其他給與 | 22,797,000 | ||||
| 0142 | 退休退職給付 | 31,245,000 | ||||
| 0200 | 業務費 | 8,532,000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221,000 | ||||
| 0203 | 通訊費 | 144,000 | ||||
| 0215 | 資訊服務費 | 179,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6,000 | ||||
| 0271 | 物品 | 42,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5,670,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2,170,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117,422,000 | ||||
| 0432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00,000,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4,000,000 | ||||
| 0475 | 獎勵及慰問 | 1,722,000 | ||||
| 0476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1,7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