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6-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5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149,02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預期成果
執行本署及所屬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有助於勤( 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職員1,567人、警員10,541人(含駐外刑
事警察聯絡官10人)、技工156人、駕駛120人
、工友462人、聘用76人、約僱251人,共計13
,173人,所需人員維持經費15,089,437千元,
包括:
1.編制內職員薪俸、加給等待遇8,810,688千
 元。
2.專案核准之聘僱人員酬金256,114千元。
3.編制內技工、駕駛及工友待遇275,600千元
 ,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職)金及補償金28
 ,173千元,共計303,773千元。
4.編制內人員考績獎金1,133,516千元。
5.獎章獎勵金731千元。
6.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年終
 工作獎金,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等1,064,
 089千元。
7.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休假
 補助192,992千元。
8.執行空中勤務隨機人員鐘點補助費705千元
 。
9.駐外刑事警察聯絡官房租及教育等補助經費
 8,765千元。
10.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超
  時加班值班費(本署)26,454千元。
11.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1,183,536千元。
12.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不
  休假加班費285,573千元。
13.未經銓敘同委任待遇及警佐待遇人員月退
  休金及年撫卹金145,996千元。
14.由政府負擔編制內人員提撥退撫基金740,4
  83千元、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職)準備
  金30,865千元、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15,68
  2千元,共計787,030千元。
15.一般警察人員特種考試錄取人員健保補助
  費33,251千元。
16.應由政府負擔之員工參加公保等保費補助
  ,包括健保補助費547,470千元,公保補助
  費274,648千元,勞保補助費34,106千元,
  共計856,224千元。
15,089,437,000 14,906,741,000 182,696,000 1.23%
0100 人事費 15,089,437,000 14,906,741,000 182,696,000 1.23%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810,688,000 8,685,786,000 124,902,000 1.44%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256,114,000 242,373,000 13,741,000 5.67%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03,773,000 321,709,000 -17,936,000 -5.58%
0111 獎金 2,198,336,000 2,165,687,000 32,649,000 1.51%
0121 其他給與 202,462,000 199,670,000 2,792,000 1.40%
0131 加班值班費 1,495,563,000 1,442,144,000 53,419,000 3.70%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45,996,000 145,116,000 880,000 0.61%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787,030,000 815,440,000 -28,410,000 -3.48%
0151 保險 889,475,000 888,816,000 659,000 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