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移民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16,951,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執行海外各類入出境案件審理及發證、協緝遣返外
逃通緝犯及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案件,並與駐在國當
地警察、移民機關建立良好關係,提升反恐、毒品情資
交流、打擊人口販運與走私及國境安全管理之合作。
2.建構優質資通訊系統,強化安全透明效率之施政措施,
落實數位政府創新服務目標。
3.擬訂並執行移民政策與法令、強化移民輔導、嚴密外來
人口居留定居審核、健全移民業務機構管理並辦理移民
專業人員訓練;落實推動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
4.執行外來人口移民服務、入出國管理、面談、查察、查
處、收容管理及遣送事宜。
5.嚴密入出國境管理。
6.掌理入出國政策之擬訂、施政計畫及重要方案之研究發
展、管制考核及其他入出國事項,規劃移入人口停留管
理、大陸地區人民入境停留管理。
預期成果
1.積極建立協助及保護移出人口機制,俾使駐外工作組據
點發揮最大效能,及加強深化與駐在國當地警察、移民
機關之合作關係,落實入出國及移民服務功能。
2.運用資通訊科技,推動業務創新工作,完善安全縝密的
入出國管理及移民輔導各項規劃目標。
3.吸引高素質人力移入、促進新移民環境友善度、保障合
法移民權益,提升我國競爭力及國際形象。
4.查處外來人口違反各類案件,有效防杜非法入境,並加
速遣送(返)作業,保障基本人權。
5.確保入出國境安全。
6.輔導協助落實入出國管理,建立完整移入人口管理機制
,有效提升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6 | 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 | 本計畫係執行入出國政策、入出國管制、督導 聯繫及輔導協助並落實入出國管理、外來人口 訪查及查處、收容管理及遣送(返)等業務。 1.執行入出國政策、入出國管制、督導聯繫及 輔導協助各地服務站落實入出國管理業務經 費19,679千元,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10千元。 (2)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及業務教育 訓練授課鐘點費222千元。 (3)各服務站所需辦公用品、文具紙張等經 費2,731千元。 (4)各服務站事務機器、陳設、防護等及用 具購置經費1,341千元。 (5)各服務站環境佈置及印刷等經費1,504千 元。 (6)各服務站辦公廳舍清潔及保全等經費2,3 92千元。 (7)陸客自由行政策之電話諮詢及協處人力 等經費9,566千元。 (8)各服務站因公出差國內旅費1,878千元。 (9)公務用運費4千元。 (10)短程洽公車資31千元。 2.執行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外國人士、大陸 地區人民及觀光客來臺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 關法規之調查處理、面談業務規劃及國境內 面談工作、協調、聯繫工作業務經費38,631 千元,係包含: (1)員工教育訓練經費64千元。 (2)辦理面談、法令教育、術科訓練講習等 場地費40千元及講座鐘點費466千元。 (3)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被服寢具、盥洗及 飲食用具等經費291千元。 (4)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醫療及藥品等經費1 86千元。 (5)辦公用品、事務機器耗材、辦公事務防 護等用具購置經費726千元。 (6)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相關法令調查工 作費740千元。 (7)與地區治安機關聯絡調查、面談工作所 需作業費及各專勤隊三節加菜金等1,790 千元。 (8)各專勤隊環境佈置、清潔、印刷等相關 費用1,813千元。 (9)臨時收容所受收容人伙食費20千元。 (10)各專勤隊設備、槍械、通訊器材等維護 費110千元。 (11)各專勤隊因公出差國內旅費2,090千元 。 (12)公務用運費7千元。 (13)短程洽公車資4千元。 (14)臺北市及新北市專勤隊辦公廳舍防水防 漏工程計2,765千元。 (15)臺中辦公廳舍興建工程計畫係奉105年7 月27日院臺法字第1050032009號函修正 核定,所需經費167,680千元,分5年辦 理,102至105年度已編列140,226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27,454千元 ,主要係辦理主體工程興建、自辦公共 藝術品設置、裝修、設備及工程規劃設 計監造等相關費用,其中公共藝術設置 費364千元及工程管理費203千元【含代 辦機關營建署179千元、本署24千元,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計算如下:預估工程結算總價128, 000千元=128,000千元*100%,按工程管 理費標準逐級差額累退計算為1,353千 元,扣除以前年度已支付1,150千元, 本年度編列203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6)人民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獎勵金65 千元。 3.執行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兩岸及香港澳門 關係條例等相關法規之外來人口收容、管理 及遣送(返)等業務經費22,785千元,係包含 : (1)各收容所影印機租金等費用273千元。 (2)辦理策略聯盟學生平安保險等相關費用5 千元。 (3)辦公室事務用耗材、文具紙張、報章雜 誌、收容強制出境對象服裝、被服寢具 及防護、陳設等用具購置費等相關費用1 ,620千元。 (4)收容強制出境對象救濟、審理、民間及 接返團體聯絡參訪接待等作業費及各收 容所三節加菜金1,218千元。 (5)收容所戒護人力不足進用保全人員作為 協勤人力等經費9,628千元。 (6)執行受收容人強制遞解出境機票等相關 費用1,844千元。 (7)收容強制出境對象伙食費等6,073千元。 (8)各收容所因公出差國內旅費520千元。 (9)公務用運費4千元。 (10)臺北及宜蘭收容所阻絕設施補強工程等 1,600千元。 |
81,095,000 | 142,394,000 | -61,299,000 | -43.05% | |||
| 0200 | 業務費 | 49,211,000 | 50,979,000 | -1,768,000 | -3.47%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74,000 | 71,000 | 3,000 | 4.23%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313,000 | 379,000 | -66,000 | -17.41% | ||||
| 0231 | 保險費 | 5,000 | 5,000 | 0 | 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88,000 | 550,000 | 138,000 | 25.09% | ||||
| 0271 | 物品 | 6,895,000 | 6,583,000 | 312,000 | 4.74%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30,495,000 | 34,059,000 | -3,564,000 | -10.46% | ||||
| 0280 | 給養費 | 6,093,000 | 4,908,000 | 1,185,000 | 24.14% | ||||
| 0284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10,000 | 149,000 | -39,000 | -26.17% | ||||
| 0291 | 國內旅費 | 4,488,000 | 4,149,000 | 339,000 | 8.17% | ||||
| 0294 | 運費 | 15,000 | 126,000 | -111,000 | -88.1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35,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31,819,000 | 91,380,000 | -59,561,000 | -65.18% | ||||
| 0302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31,819,000 | 91,380,000 | -59,561,000 | -65.18% | ||||
| 0400 | 獎補助費 | 65,000 | 35,000 | 30,000 | 85.71% | ||||
| 0475 | 獎勵及慰問 | 65,000 | 35,000 | 30,000 | 8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