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消防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79頁
預算機關
消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4,138,000 元()
計畫內容
推行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計畫,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經費62,956千元,內容如下:
1.公務用水、電費7,262千元。
2.公務用電話、行動電話、網路專線、郵資等
 經費5,412千元。
3.公務所需資訊操作、系統及網頁維護等經費
 1,414千元。
4.公務所需租用影印機等經費520千元。
5.公務車輛之稅捐及規費285千元。
6.公務車輛之強制保險及執行業務活動相關保
 險等經費446千元。
7.推動業務所需撰稿費及專家學者出席費等42
 0千元。
8.公務所需之車輛油料、消耗品及非消耗品購
 置等經費1,716千元。
9.一般事務費15,080千元,明細如下:
(1)辦公廳舍管理維護11,438千元。
(2)文康活動648千元。
(3)公務所需之印刷、環境佈置、清潔、新
  聞聯繫及各項雜支等經費1,355千元。
(4)編印消防月刊經費617千元。
(5)製作消防人員制服經費801千元。
(6)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55千元。
(7)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
  案委託健保署代辦服務費166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31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91千元。
12.赴臺澎金馬地區國內旅費50千元。
13.首長特別費158千元。
14.獎補助費28,471千元,明細如下:
(1)消防人員因公傷殘就養及醫療等經費300
  千元。
(2)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80千元。
(3)獎勵其他機關團體災害防救有功人員獎
  勵金204千元(依據行政院97年11月6日院
  授人給字第0970064416號函修正核定辦
  理)。
(4)地方消防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及
  撫卹等經費17,397千元。
(5)消防人員因公傷殘、死亡之子女教養經
  費2,760千元。
(6)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
  案健保部分負擔經費7,730千元。
62,956,000 50,715,000 12,241,000 24.14%
2000 業務費 34,485,000
2006 水電費 7,262,000
2009 通訊費 5,412,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414,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2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85,000
2027 保險費 44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20,000
2051 物品 1,71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5,08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31,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91,000
2072 國內旅費 50,000
2093 特別費 158,000
4000 獎補助費 28,471,000
4070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3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7,681,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0,4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