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244,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督導及管理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管理、處分、撥用及放領等公地行政事項及臺  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促進土地利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6 土地重劃業務 1.配合司法院釋字第739號解釋,邀請專家學
 者及地方政府召開會議研修平均地權條例或
 制定市地重劃條例專法;配合獎勵土地所有
 權人辦法修正,印製市地重劃相關法令彙編
 ;辦理市地重劃法令、聽證作業等宣導講習
 ;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重劃業務;
 編印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作業手冊;邀請專家
 學者以合議制方式審議地方政府市地重劃計
 畫書;參加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會議等
 ,所需業務費602千元。
2.繳交臺中市土地改革協會常年會費,所需業
 務費10千元。
612,000 701,000 -89,000 -12.70%
0200 業務費 612,000 701,000 -89,000 -12.70%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0 10,000 -9,000 -90.00%
0202 水電費 5,000 6,000 -1,000 -16.67%
0203 通訊費 85,000 90,000 -5,000 -5.56%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000 108,000 -58,000 -53.7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2,000 82,000 0 0.00%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0,000 10,000 0 0.00%
0271 物品 40,000 50,000 -10,000 -2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81,000 134,000 -53,000 -39.55%
0291 國內旅費 257,000 210,000 47,000 22.38%
0295 短程車資 1,000 1,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