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5,985,000 元()
計畫內容
1.研修改進地籍及土地登記作業,辦理地籍清理人員及土
地登記人員訓練及相關法令業務。
2.健全地籍管理,辦理土地建物登記法規之訂定、修正與
解釋。
3.建立不動產服務業人員專業證照制度,辦理不動產成交
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
4.發展租賃住宅服務業,提供專業代管包租服務。
5.整體規劃地政業務電腦化及地政資訊系統發展。
6.辦理開放地政跨域服務整合計畫。
7.辦理地價查估技術精進與實價登錄資料應用發展計畫。
計畫內容:
1.研修改進地籍及土地登記作業,辦理地籍清理人員及土
地登記人員訓練及相關法令業務。
2.健全地籍管理,辦理土地建物登記法規之訂定、修正與
解釋。
3.建立不動產服務業人員專業證照制度,辦理不動產成交
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
4.發展租賃住宅服務業,提供專業代管包租服務。
5.整體規劃地政業務電腦化及地政資訊系統發展。
6.辦理開放地政跨域服務整合計畫。
7.辦理地價查估技術精進與實價登錄資料應用發展計畫。
預期成果
1.健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促進土地利用。
2.簡化登記作業,提高地政施政滿意度。
3.利用實價登錄資料庫之資料,分析建立電腦大量估價模
型,提升我國估價技術,並建立地價基準地機制,有效
掌握地價動態。
4.縮短核發地政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5.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
6.提供安全不動產網路交易環境,推動並維護地政e化服
務措施。
7.適度提供租稅優惠措施,建立專業服務機制,引導空閒
住宅釋出租賃,活絡住宅租賃市場。
8.提供數位多元服務及跨域整合,並藉由數位資源透明開
放,提高政府與民眾間的互信關係。
預期成果:
1.健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促進土地利用。
2.簡化登記作業,提高地政施政滿意度。
3.利用實價登錄資料庫之資料,分析建立電腦大量估價模
型,提升我國估價技術,並建立地價基準地機制,有效
掌握地價動態。
4.縮短核發地政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5.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
6.提供安全不動產網路交易環境,推動並維護地政e化服
務措施。
7.適度提供租稅優惠措施,建立專業服務機制,引導空閒
住宅釋出租賃,活絡住宅租賃市場。
8.提供數位多元服務及跨域整合,並藉由數位資源透明開
放,提高政府與民眾間的互信關係。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107預算 | 107差異 | 107比例 |
|---|---|---|---|---|---|---|---|---|---|
| 05 | 地籍清理第2期實施計畫 | 本計畫係奉行政院102年5月21日院臺建字第10 20030191號函核定,賡續「地籍清理實施計畫 」辦理地籍清理工作,本計畫所需總經費158, 404千元,分6年辦理。除103至107年度已編列 133,483千元外,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24,9 21千元,辦理工作如下: 1.辦理地籍清理之推動,所需業務費4,176千 元,包括: (1)辦理地籍清理人員之訓練講習、工作會 報等經費776千元。 (2)辦理地籍清理之宣導經費400千元。 (3)依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估列 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不足 支應,依該條例第11條辦理未能釐清權 屬土地之代為標售,經二次標售而未完 成標售,囑託登記為國有之土地登記規 費及權利人申請發給土地價金所需經費3 ,000千元。 2.開發地籍清理管理系統增修功能,所需系統 開發經費1,000千元。 3.配合計畫執行達成目標,賡續受理已清查公 告土地之申報或申請登記,並就權利人逾期 未申報或申請登記之土地,辦理代為標售及 囑託登記為國有作業。另並清理登記名義人 無登載統一編號資料之土地及建物,辦理通 知申辦更正登記或納入未辦繼承登記之列管 作業,所需獎補助費19,745千元。 |
24,921,000 | 12,635,000 | 12,286,000 | 97.24% | |||
| 0200 | 業務費 | 4,176,000 | 12,335,000 | -8,159,000 | -66.15%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213,000 | 29,000 | 184,000 | 634.48%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9,000 | 15,000 | 74,000 | 493.33%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3,754,000 | 545,000 | 3,209,000 | 588.81%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20,000 | 150,000 | -30,000 | -2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1,000,000 | 300,000 | 700,000 | 233.33% | ||||
| 0306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00,000 | 300,000 | 700,000 | 233.33% | ||||
| 0400 | 獎補助費 | 19,745,000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9,121,000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10,359,000 | |||||||
| 0429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26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