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5頁
預算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4,45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令之規劃、  協調、審議及推動。 2.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3.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 4.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 5.研擬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機制。 6.規劃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 7.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計畫。
預期成果
1.尊重原住民族與其土地的獨特關係,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權利,臚列如下:   (1)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促進原住民取得祖先原     使用之土地權利,以安定原住民生計。   (2)輔導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保障原住民生計。   (3)建構原住民族土地合理使用規範,以符合原住民族     土地使用需求,解決原住民族部落居住用地不足問     題。   (4)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令之規     劃、協調、審議及推動工作,落實土地轉型正義。 2.完備土地管理資訊系統地籍資料轉檔更新、異地備份、  全國教育訓練、資訊安全、系統維護、線上輔導及系統  功能增修等工作。 3.遏止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及濫墾、濫建,增進國土保  育及土地永續經營和利用。 4.分年分期調查及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保障原住  民族土地權利。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原住民族土地地權經費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之地權管理業務所需通訊
 費98千元。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相關計畫、法令
 研修及研討會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審查費等
 32千元。
3.辦理權利回復計畫工作專案服務及保留地之
 訴願、行政訴訟等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2,50
 0千元。
4.辦理地權業務研討會議及法規教育訓練及勞
 務外包協助資料分析及電腦建檔等業務經費
 1,520千元。
5.辦理地權業務所需國內旅費270千元及短程
 車資80千元。
6.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等
 (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訊系統維護3.臨時
 人力4.政策法令意見交流)業務經費共計20,
 147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456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7,691千元〉
24,647,000 28,011,000 -3,364,000 -12.01%
2000 業務費 4,500,000 3,438,000 1,062,000 30.89%
2009 通訊費 98,000 123,000 -25,000 -20.3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000 40,000 -8,000 -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20,000 3,011,000 1,009,000 33.51%
2072 國內旅費 270,000 211,000 59,000 27.96%
2084 短程車資 80,000 53,000 27,000 50.94%
4000 獎補助費 20,147,000 24,573,000 -4,426,000 -18.01%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456,000 2,729,000 -273,000 -1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7,691,000 21,844,000 -4,153,000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