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9,31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原住民族土地規劃與管理經營實施計畫。
2.研訂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及相關子法。
3.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建地統一規劃計畫。
4.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及增劃編原住民
保留地複丈分割實施計畫。
5.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
6.辦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用處理計畫。
7.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調整暨使用分區
及使用地更正計畫。
8.辦理生物多樣性傳統知識保護計畫。
9.成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調查專管中心,辦理原住民族傳
統領域土地範圍成果確認及履勘作業。
預期成果
1.協助輔導原住民取得原使用之原住民保留地,保障原住
民生計。
2.促進部落土地合理利用,規劃提供適當建築用地,改善
部落生活環境,解決原住民族部落居住用地不足問題。
3.完成土地管理資訊系統座談會、異地備援、地籍資料更
新、全國教育訓練、資訊安全、系統維護、線上輔導等
工作。
4.辦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使用及濫墾、濫建清查及改正,
增進國土保育及土地永續經營和利用。
5.輔導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調整及使用分區及使用地更正
編定,增進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合理利用。
6.充實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之基礎資料,分年分期逐步
確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範圍,作為未來依法劃設之
參據。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2 | 原住民族土地地權經費 |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之地權管理業務所需通訊 費300千元。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相關計畫、法令 研修及研討會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審查費等 200千元。 3.委託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資 訊系統管理、維護、更新、教育訓練等經費 2,469千元。〈委辦費〉 4.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工作專案服 務及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之訴願、行政訴訟所 需人力及業務經費2,500千元。〈業務費〉 5.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地權業務,協調地方政府 檢討修訂相關法規,舉辦分區座談、觀摩、 全國法規教育訓練、檢討會等業務1,000千 元,及勞務外包協助資料蒐集分析及電腦建 檔等所需業務經費500千元。〈業務費〉 6.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經費及相關研討 會,業務督導會勘查證講習等所需國內旅費 378千元及短程車資90千元。 7.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業務經費共 計31,654千元,包括:權利回復、土地分配 及土地管理資訊系統資料維護及異動更新等 計畫所需經費;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相關法令 及計畫意見交流等業務經費;辦理原住民保 留地複丈分割、地籍整理等經費。〈獎補助 費〉 8.補助臺東縣政府辦理馬蘭會館土地有償撥用 土地經費計500千元。〈獎補助費〉 |
39,591,000 | |||
| 0200 | 業務費 | 7,437,000 | ||||
| 0203 | 通訊費 | 30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00,000 | ||||
| 0251 | 委辦費 | 2,469,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4,000,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378,0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90,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32,154,000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7,230,000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24,92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