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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38,000 元()
計畫內容
掌理高雄市政府地方審計事項。
預期成果
1.完成審計法所規定任務。 2.完成普通公務審計、特種公務審計、公營及公有事業審  計暨財物審計工作。 3.完成專案調查工作。 4.完成106年度高雄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107年度高雄  市地方半年結算查核報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1 審計工作 1.文具紙張、碳粉、電腦耗材、訂購公報與圖
 書等150千元。
2.審核報告、查核報告印製、會報與聯繫業務
 及辦理審計業務所需雜支等178千元。
3.各項財務收支抽查、專案調查等出差旅費1,
 210千元。
1,538,000 1,538,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1,538,000 1,538,000 0 0.00%
0271 物品 150,000 150,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78,000 178,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1,210,000 1,21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