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0,358,000 元()
計畫內容
掌理文書、印信、檔案、出納、庶務、會計、統計、人事 、政風等事務及資訊系統之規劃、建置、執行與維護。
預期成果
本計畫均為經常事務性工作,支援各項工作計畫之達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現職員工進修、研習等相關費用48千元。
2.辦公廳舍、檔案大樓水費、電費等248千元
 。
3.公務所需電話費、郵資等112千元。
4.辦公電腦及其周邊設備操作、維修養護費等
 122千元。
5.政風信箱及業務所需事務設備租金等56千元
 。
6.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檢驗費等19
 千元。
7.公務車輛及辦公廳舍之法定責任保險、財產
 保險、公共意外保險費等40千元。
8.文具、紙張、法令書報、碳粉、電腦耗材、
 清潔用品、非消耗性物品及公務車輛油料費
 等187千元。
9.文康活動費按員工(含約僱)每人每年2千
 元編列,全年合計90千元。
10.辦公及檔案大樓清潔維護、保全、消防及
  建物安全檢查申報費、雜支等213千元。
11.辦公廳舍維護修繕費等60千元。
12.車輛維修養護費、辦公器具保養維修費等9
  3千元。
13.消防設備、監視系統、冷氣、事務設備等
  各項器具設施維修保養費30千元。
14.職工旅費92千元。
15.各類文書檔案、物品等運送費15千元。
16.處長特別費按規定標準每月13.1千元編列
  ,全年合計158千元。
17.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按每人每年6千元
  編列,全年合計126千元。
1,709,000
0200 業務費 1,583,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48,000
0202 水電費 248,000
0203 通訊費 112,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22,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6,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19,000
0231 保險費 40,000
0271 物品 187,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03,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0,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3,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0,000
0291 國內旅費 92,000
0294 運費 15,000
0299 特別費 158,000
0400 獎補助費 126,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