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分支計畫: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22,000 元()
計畫內容
依照預算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設置第一預備金,於各工作 計畫發生分配預算不敷時申請動支,以應臨時之需。
預期成果
因應業務需要適時動用,促進行政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第一預備金 依照預算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設置第一預備金
,於各工作計畫發生分配預算不敷時申請動支
,以應臨時之需。
922,000 922,000 0 0.00%
0900 預備金 922,000 922,000 0 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922,000 92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