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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450,000 元()
計畫內容
國家古蹟建物之修復、辦公設施及檔案庫房設備增設等工 程,以延長國家財產之使用效能。
預期成果
有效維護國定古蹟安全及建物之妥善利用,延長增進財產 使用之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營建工程 1.辦公室及檔案庫房整建、修繕工程3,000千
 元。
2.白蟻回測檢視作業450千元。
3.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行政
 院104.5.22院授主預政字第1040101116號函
 核定「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
 」,總經費71,000千元,分年辦理,105年
 度已編列20,000千元,本年度續編20,000千
 元(含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1.14%,計80
 0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
 用要點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
 提列數額內執行)。
4.國定古蹟結構損壞調查及修復工程11,000千
 元(含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1.5%,計165
 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
 要點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
 列數額內執行)。
5.汰換空調、供電及議事影音等設備工程1,00
 0千元。
35,450,000 48,440,000 -12,990,000 -26.82%
0300 設備及投資 35,450,000 48,440,000 -12,990,000 -26.82%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5,450,000 48,440,000 -12,990,000 -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