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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8,440,000 元()
計畫內容
國家古蹟建物之修復、委員辦公大樓耐震補強、辦公設施 及檔案庫房設備增設等工程,以延長國家財產之使用效能 。
預期成果
有效維護國定古蹟安全及建物之妥善利用,延長增進財產 使用之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營建工程 1.辦公室及檔案庫房整建、修繕工程12,000千
 元。
2.白蟻回測檢視作業450千元。
3.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
(1)行政院104.5.22院授主預政字第1040101
  116號函核定「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
  等修復工程」,總經費71,000千元,分
  年辦理,本年度編列工程費20,000千元
  。
(2)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1.14%,計800
  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
  支用要點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
  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4.國定古蹟結構損壞調查及修復工程1,990千
 元。
5.委員辦公大樓耐震能力補強工程11,000千元
 (含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1.5%,計165千
 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
 數額內執行)。
6.汰換古蹟北翼2樓辦公室空調及機房供電設
 備3,000千元。
48,44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48,440,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8,4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