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2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684,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建立財產申報制度,受理及查 核申報財產;依政治獻金法受理政治獻金申報並辦理查核 ;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關公職人員自行迴避報 備、利害關係人申請公職人員迴避、應處罰鍰案件等業務 ;落實遊說法執行,以落實人民對廉政之期待。
預期成果
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之審核、調查、彙整、列冊, 提供民眾查閱及刊登公報等工作,以端正政風,確立公職 人員清廉之作為;依法受理政治獻金申報並辦理查核,以 促進國民政治參與,健全民主政治發展;落實利益衝突迴 避法規定,有效遏阻貪污腐化;使遊說程序公開及透明, 防止不當利益輸送,確保民主政治之參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1.郵資、電話費1,300千元。
2.舉辦業務人員作業講習150千元。
3.文具、紙張、碳粉等消耗品250千元。
4.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專刊印刷1,000千元,法
 令彙編、宣導資料印製200千元,申報資料
 電腦鍵入費900千元,場地及雜項費用100千
 元,檔案管理850千元,計3,050千元。
5.職工差旅費240千元。
4,990,000 5,130,000 -140,000 -2.73%
2000 業務費 4,990,000
2009 通訊費 1,3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000
2051 物品 2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050,000
2072 國內旅費 2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