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382,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法收受人民書狀,輪派委員調查,並適時赴中央及地方 機關巡察,查有失職違法情事,當依法糾正、糾舉或彈劾 。另依據調查結果彙編各類出版品,使民眾瞭解我國監察 權實施情形,並赴國外考察及巡察相關機關,借鏡國外經 驗,加大對政府監督層面。
預期成果
加強受理人民陳訴案件之處理,維護民眾權益,有效紓解 民怨;增進調查績效,查察違法失職情事,澄清吏治;厚 植調查專業知能,提升調查技能;強化巡迴監察,查察輿 情、民意及政風,有效監督政府達成施政目標與施政效能 ,促進人民之福祉與利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調查巡察業務 1.調查人員在職訓練300千元。
2.行動電話費等330千元。
3.通案性案件調查經費6,480千元。
4.文具、紙張、地方版報紙、調查案件專業書
 籍、刊物等消耗品600千元,辦公用具等非
 消耗品368千元,計968千元。
5.調查報告彙編、彈劾、糾舉、糾正案彙編及
 調查巡察手冊印刷80千元,諮詢委員會議出
 席費125千元,通案、專案調查所需法令規
 章、技術規範、翻譯、委託查勘、行政訴訟
 、鑑定、研析及專業諮詢人員、證人出席費
 、交通費、住宿、雜費等工作經費1,654千
 元,公務聯繫及地方巡察相關事務費3,240
 千元,雜支150千元,計5,249千元。
6.調查及巡察旅費4,283千元。
7.短程洽公車資237千元。
17,847,000
0200 業務費 17,847,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300,000
0203 通訊費 33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480,000
0271 物品 968,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5,249,000
0291 國內旅費 4,283,000
0295 短程車資 2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