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調查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969,363,000 元()
計畫內容
1.人員維持。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3.一般行政業務。 4.資訊作業。 5.人員訓練。 6.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預期成果
1.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期達行政支援業務效果,提高工作  績效。 2.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推展本局  各項工作。 3.加強資訊作業建檔運用,積極推動資料處理自動化及支  援案件偵辦,提高工作效率。 4.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專業知能  ,以提升工作績效。 5.選派優秀人員21人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及4人參加國際訓  練,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1,990千元,其內容如下
:
1.業務費144,000千元,包括:
(1)水電費53,22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
  處站水費、電費及瓦斯費。
(2)通訊費4,5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
  站郵資及電話費。
(3)其他業務租金13,300千元,係外勤處站
  據點辦公房屋等租金。
(4)稅捐及規費812千元,係車輛牌照稅、燃
  料費及檢驗費等。
(5)保險費2,220千元,係投保汽、機車強制
  責任險及房屋公共安全意外險等經費。
(6)物品14,972千元,係本局公務車輛油料
  費,包括大型汽車1輛,每輛每月耗油料
  190公升,中小型汽車284輛,每輛每月
  耗油料110公升,油氣雙燃料車2輛,每
  輛每月耗汽油70公升、液化石油氣80公
  升,機車846輛,每輛每月耗油料20公升
  ,按柴油每公升價格22.2元、汽油每公
  升價格25.7元、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價格1
  8.4元計列。
(7)一般事務費8,800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建築物公共安全
  檢查簽證及申報費550千元。
<2>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消防安全設備檢
  查經費650千元。
<3>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環境清潔及會場
  佈置等一般行政事務用品費4,000千元
  。
<4>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建築物耐震能力
  評估經費3,600千元。
(8)房屋建築養護費22,287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辦公房屋修繕費7
  ,287千元。
<2>桃園市調查處舊辦公大樓房屋修繕費1
  5,000千元。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3,311千元,包
  括:
<1>車輛養護費10,539千元,係公務機車8
  46輛,每輛每年1,500元、公務汽車未
  滿2年60輛,每輛每年7,000元、滿2年
  未滿4年6輛,每輛每年20,000元、滿4
  年未滿6年11輛,每輛每年30,000元、
  滿6年以上210輛,每輛每年40,000元
  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772千元,係按職員
  2,624人及約聘僱人員21人,每人每年
  1,048元計列。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430千元,包
  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消防、靶場及安
  全防護設施養護費4,000千元。
<2>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電梯、空調設備
  、電話系統及一般事務機具等養護費4
  ,430千元。
(11)特別費2,148千元,係按局長每月13,10
  0元,外勤處處長8人每人每月7,800元
  ,外勤處站站主任23人每人每月4,5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7,99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
 慰問金等。
151,990,000
0200 業務費 144,000,000
0202 水電費 53,220,000
0203 通訊費 4,500,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3,300,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812,000
0231 保險費 2,220,000
0271 物品 14,972,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8,800,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2,287,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311,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430,000
0299 特別費 2,148,000
0400 獎補助費 7,99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7,9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