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612,000 元()
計畫內容
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確實,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3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42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5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122千元。
(3)通訊費127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145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6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4千元,係車輛之保險費。
(7)物品243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3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
  3千元。
<3>車輛油料費30千元,係按機車2輛,每
  輛每月耗油料11公升,中小型汽車2輛
  ,每輛每月耗油料42公升,按汽油每
  公升價格23.4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60千元。
(8)一般事務費309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6千元,係按員工8人,每
  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35千元,係按檢
  察官2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2
  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5千元。
<4>法警制服費13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4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5千元。
<7>檔案管理及應用服務推廣等經費50千
  元。
<8>一般行政事務費181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130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等維護費24千元。
<2>司法大廈管制門更新工程經費106千元
  。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6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80千元,係按機車2輛,每
  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滿2年未滿4
  年者1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6年
  以上1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6千元,係按職員6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0千元。
(12)國內旅費5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3)運費17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14)特別費94千元,按首長每月7,800元計
  列。
2.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434,000
0200 業務費 1,428,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15,000
0202 水電費 122,000
0203 通訊費 127,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45,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6,000
0231 保險費 4,000
0271 物品 243,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09,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0,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6,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0,000
0291 國內旅費 50,000
0294 運費 17,000
0299 特別費 94,000
0400 獎補助費 6,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6,000